学习禄命法体系后的重新思考
编者按:2019年,媒体公开了D先生投案自首的消息;2022年公开了上海一中院对D先生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被判刑19年的消息。有些时候,明明已经知道事情的结果,却不知道如何用命理学法理来诠释这个结果,2019年我就陷入这种迷茫。2021年时我已经开始学习禄命法,并有了注释《五行精纪》的计划,对梁师江湖法的理解也更全面,重新思考了这个案例——2004年时虽然看出2019年起的丙子运不吉,但为什么没有看出有牢狱之灾?当考虑问题的角度发生改变,即从日干壬水转为年干甲木,立刻有豁然开朗之感。本文即是对当年预测失误的重新思考。所用法理均注明出处,这是我多年来批命养成的习惯:首先要符合法理,同时也须令自己信服。个人今年已经78岁,只想抓紧时间与喜欢命理学的同道们分享一点自己的学习心得。
三潭文易、刘晨、陈昀山、源之轩,及浙江临海冯先生等积极参与研讨,冯先生还专门写成一篇文章转我,令我感动。感谢所有参与研讨的朋友!
食 枭 乾 官
甲 庚 壬 己
辰 午 寅 酉
对D先生命局后半部分判断失误,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禄命法”和“子平法”,看命局立极点不同所至。
“禄命法”论命的立极点有两个:年柱和日柱,即“主本兼看”,年为主,日为本;
“子平法”论命的立极点只有一个:即只看日干。
D先生案例,日柱壬寅与年柱甲辰,暗带出的一柱癸卯,用“子平法”日干壬水看,“卯”是天乙贵人;若用“禄命法”年干甲木看,“卯”是羊刃。若主本兼看,暗带出的癸卯,卯既是贵人,论吉;卯也是羊刃,论凶。D先生的命局先吉后凶就讲得通了。
《五行精纪》第二十七卷指出,命局遇暗带,“有辱有荣”:“年月日时四柱,其间有暗带,即凭暗带以言贵贱吉凶。假如甲子年,丙寅日,暗带乙丑为正印,为贵人,是以有荣。若甲子年,壬戌日,暗带癸亥为亡神,为正空亡,是以有辱。余仿此。《壶中子》”(《五行精纪注释》下卷1680页)
食 枭 乾 官
甲 庚 壬 己
辰 午 寅 酉
虽然暗带出的卯,与年日寅卯辰三会木局,但时柱是己酉,依然能够双冲癸卯,加上胎柱辛酉,原命局已经埋下“二酉冲卯”羊刃的大凶隐患。
一般人会认为,三合三会不惧冲,但这是错的。根据“碎金诀”诀法实务规则:三合为局不忌冲,三会为方忌冲。如申子辰,不论寅申冲;三会方则忌刑冲,如寅卯辰,见申,论寅申冲。
梁湘润老师指出:“命理之法,理诸多端,只宜多加参阅,不宜固执于某一种方法。如官非诉讼,不一定要用官符神煞,羊刃冲合,亦可能造成。”(《神煞探原》第47页)
食 枭 乾 官
甲 庚 壬 己
辰 午 寅 酉
2015年乙未,与大运乙亥,拱卯羊刃三合。命局有寅卯辰三会羊刃,形成“羊刃三合三会交集”,梁湘润老师指出这种“交集”,为大凶之“必死之命”。“大凡四柱有三合三会,不论是任何格局,柱、运、岁再遇相同之合会五行者,必败灭。”(《流年法典(秘抄教材)》第283页)。实际上这一年D先生从房地产业进军不熟悉的影视业,成为败灭的开始。
2016年丙申山下火,双冲日柱壬寅金箔金,纳音相克之冲;
2017年丁酉,双冲暗带出的癸卯,也与胎柱丁酉天克地刑。同时,丁酉与时柱己酉、胎柱辛酉,形成三酉冲卯羊刃的大凶局面。梁湘润老师指出:“羊刃,干支冲(遥冲亦同论),主在旺中,遇刑难。(《子平母法总则》第47条)D先生正符合“旺中遇难”。
2018年戊戌,双冲年柱甲辰,也是年柱犯太岁。梁湘润老师认为,连续三个流年冲命局,大凶必不可免。此时D先生的企业已经难以为继,于是有了他2019年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事。
癸卯,是日柱壬寅与年柱甲辰暗带出来的,时柱己酉双冲癸卯是问题的隐患所在,按时柱的管辖年段为人生的后半段,故D先生先吉后败之大凶,发生在45岁以后。
食 枭 乾 官
甲 庚 壬 己
辰 午 寅 酉
第二、没有重视神煞,尤其是凶煞的作用。
“神煞”的内容,在三十四卷的《五行精纪》中,占有八卷之多,是“禄命法”论命的重要视角。“子平法”轻视神煞众,2004年时的我即是如此。
1、六厄。D先生命局中暗带出的“卯”,既是羊刃,也是“六厄”。《三命通会》称:厄者,遭乎难者也,常居马前一辰,劫后二辰,死而不生谓之厄。申子辰水局,水死在卯;寅午戌火局,火死在酉;亥卯未木局,木死在午;巳酉丑金局,金死在子,所以为厄。若有救护,有扶持,逢生旺兼贵气相助,则吉,究竟一生蹇滞。《壶中子》云:六厄为剥官之煞,李广不封侯是也。D先生辰年生人,六厄在卯,本就存在“剥官”之险。《五行精纪》三十二卷指出“支合无元,干合无厄”,指地支合要不见元辰,天干合要不见六厄。2018年戊戌合暗带之癸卯,正是天干合,支见六厄。
二、元辰。元辰为凶煞,梁湘润《神煞探原》P116起,有元辰实务的详细介绍,有阳男阴女、阴男阳女元辰的起法例表。
《五行精纪》二十四卷称:遇元辰,“虽富贵崇高,势位炎盛,大运逢之,十年可畏。尤忌先吉后凶,发旺之后,欲出未出之际,祸不可逃也。”(《五行精纪注释》下卷第1472页)D先生即是2006年起旺发之后,乙亥大运遇元辰。
D先生投案自首虽然发生在丙子运中的2019年,问题却发生在45岁起的乙亥运中。“乙”对年干甲而言是劫财;“亥”是“元辰”,元辰与劫财并,主命主本人挥霍无度,花钱没有节制,以致负债累累,在经济上走极端,困境之中心生邪念,取不义之财。D先生即在此间犯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的罪行。同时,大运之亥与日支之寅六合,正是支合见“元辰”。2019年己亥,也犯了“元辰”。
三、官符。官符取太岁前五辰即是,日时遇之平生多官灾,更并羊刃乃徒行之命。即从年支数起,至第五辰。D先生辰年生人,数至第五辰即是酉,时柱己酉,胎柱辛酉,犯了两位官符,再遇到卯羊刃,有“牢狱之灾”在情理之中。
D先生55岁起行丙子运,双冲月柱庚午,纳音土水相克之冲,虽然我在2004就看出这步运有凶,但由于存在上述两大问题,没有明确说出有“牢狱之灾”,这是重大失误,还是学艺不精,学无止境啊!D先生毕竟是我的客户,不论他现在处境如何,我还是要向他道一声:对不起!
后记:
第一篇文章发布后,有一位叫“三潭文易”的道友在公众号中私信我,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我们有了以下的交流:
文易:用《子平真诠》的法则去检验命局优劣成败,还是相对清楚快捷一些:地支财食结局,天干官袅两备,日元弱。袅不可绊,官不可冲。如此大运乙亥之落,丙子之祸便能可以解释了。坐食透年,能言善辩月令财官官透时,一言九鼎。虽是马后炮,能否通幽处。
我:谢谢参与。恕我直言,以《子平真诠》为代表的子平法,还是没有讲到“牢狱之灾”,有“隔靴挠痒”之嫌。我也经历过先生的阶段,有比较才有鉴别。
文易:何老师,你好。认同你的观点。在命局的大势把握方面,《真诠》有其优势。但在具体的对应事象方面,确是不足。则三命禄命口诀,各家盲派的实战经验之谈,诚为最后不可缺的命理占金指。
我:其实我真想有用子平法的朋友来论这个命。还是要感谢先生。
文易:何老师客气了!我本后学,只是过爱易学,一隅自乐而矣。 看过梁师和老师书(七柱实务),体系庞大详尽精细,没有一定的理论导航和定力,就有望洋兴叹之惑。 《真诠》正解,内陆见于黄大陆先生,详尽徐伟刚先生,还有惭愧学人续黄先生未尽之章节。一扫民国以来纯以日主旺衰定喜忌用神的简化法。 如果以真诠、穷通、滴天三法析其大势,后以三命纳音、神煞、梁师诀法,蔡昔琼老师、秦伦诗老师的内传盲派星象技术,是可能很好的解决命理的理论形体大势与现实应用精细事象的难题的。 一孔之见,就教于老师,打扰老师了。
我:是的,命理体系的完善,一定是多体系的融合。先生看得很清楚,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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