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以旺为库,以衰为墓。何谓库?简言之,得气为库。例如:木命生于未月为库,火、土命生于戌月为库,金命生于丑月为库,水命生于辰月为库,即是得到月令的帮助,不以入墓论断。何谓墓?简言之,失气为墓。木命不是生于寅、卯、未月,而地支见未;火、土命不是生于巳、午、戌月,而地支见戌;金命不是生于申、酉、丑月,而地支见丑;水命不是生于亥、子、辰月,而地支见辰。即是得不到月令的帮助,以入墓论断。地支见到日主的根,例如:木命见寅或卯,火、土命见巳或午,金命见申或酉,水命见亥或子等。同时又有日主的墓库,均不应以日主入墓或入库论断。假设日主在原局其根受冲,根被冲去所以又要以入墓来论断了。大运或流年冲走其根,也以当年入墓论断。命局中以日主入库是比较好的。入墓是代表收藏之意,引申为思想内向,孤癖潜藏,意志消极,体弱多病等。入库则比较轻微,没有以上不吉的问题。假设日主自坐墓库者,因直接通根得气,则不论是否当令,均以入库论断。
土的特性:辰戌丑未为四隅月,为土的专值月令,诸书皆言土旺于四季,然其专值旺令中因其“方之余,藏之杂”又各有不同。土分燥、湿两种,辰、丑为湿土,戌、未为燥土。辰、丑为湿土者,辰乃水库,寓为湿土。丑者,北方水之余气,方气之余近水而湿也。未、戌土为燥土,戌者燥乃因火自寅生,至午旺极,戌纳而为火库,其性燥热。未乃火方之余气,火气之余,近火而燥。此为辰戌丑未燥湿寒暖之性的由来。
不易原则:辰、丑土的特性为湿土,未、戌燥土,但土与金的关系是土生金,金泄土的关系,与火的关系是土泄火,火生土的关系,与水是土克水,水耗土的关系,与木是土耗木,木克土的不易法则。
变易原则:不易之中有变易。变要依理而变。辰、丑土见亥子水而紧邻,水可以改变辰、丑土的性质,此时土从水象,这个时候的土帮扶戊、己土的力量较弱,难以用作戊、己土有力的根。但如局中有辰、丑土而不见亥、子水,则不以从水象论。此时土就是土,按正五行生克论。此外仍须注意的,即使辰、丑土见亥、子水,如土旺且众或火旺而生土则亦不从水象,仍按正五行论,论辰、丑土克亥、子水,生申、酉金,帮扶戊、己土论。未、戌土见巳、午火时,如火的气势旺,未、戌土以从火象论,但如命局火受制或衰弱,又杂以辰、丑、亥、子者,未、戌土还是以土论,以正五行论,生金、克水、泄火、耗木。但未、戌土从火象论,则有制金之能,子平曰之为脆,故生金之力受损,见木则难施培木之功,见水仍以相互克制论。如单见未、戌土而不见巳、午者,或巳、午与未、戌遥隔者,火是火,土是土,各司其职。辰戌丑未土有自己的独特性,但其共通性质都是土,在一般情况下只能以土论,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可以从水、火象论。
未、戌土真正有脆金之能,必需命局中构成特定的条件。
1.甲、乙木见辰戌丑未土,一般情况下均以财论。
2.辰土:在命局及岁运中具备申子辰或壬癸水干透之一,或命局中申子辰,癸、亥水特别多时,辰土以从水象论,然土性不灭。
3.丑土:丑土在命局中同时具备亥子丑三会之局,又见壬、癸水坐亥、子之上。或者岁运壬、癸,亥子丑全,命局内无其它土来帮扶的情况下,丑土以从水象论,然土性不灭。
4.未土:八字命局构成亥卯未,见甲、乙木坐寅、卯之上,未土以从木象论。
5.戌土:命局中寅午戌同见,丙、丁火自坐巳、午之上,在不见水的情况下,戌土则以从火象论,然土性不灭。
6.命局中申酉戌并见,庚、辛金坐申、酉金之上,而不见火的情况下,戌土当以从金象论,然土性不灭。庚辛、申酉金见辰、丑土,命局大运、流年不见水的情况下,辰、丑土则以印论。丙、丁火见辰、丑土,辰、丑土不见水的情况下,以食伤论。命局中巳午未并见,又见丙、丁火坐巳、午火之上,不见水的情况下未土以从火象论,然土性不灭。
辰戌丑未四字,乃天地不正之气,为天地四个牢狱之所,又为天地四个收藏之库。辰戌丑未在五行上皆为土,凡冲凡刑,皆为同气相刑相冲。相刑相冲,都是克与制的一种表现形式,只是受克的程度有深浅而已。其他寅申巳亥、子午卯酉因刑冲而出现损格、破格,或破坏了用神,而辰戌丑未四土,一般虽不会因刑冲而破格,但在有些情况下也会破格、损格。
地支中所藏,因透出而用清,即有用途,或因会与合而增加自己的势力,这也是静而待动的道理,每个地支都遵此一理。至于甲生辰月,透壬为印,壬水以辰中癸水为根,如遇戌冲,辰冲戌因动而有戊土去克癸水,壬水之根「癸水」即因戌冲戊动而根拔。这癸水作为壬水之根,因冲被拔,对壬水便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库中所藏,如果透出,在没有其他克制情况下,即为能用而透清,比如:辰中戊土透出,是不需要“冲”出的,即不冲照样能用,因为四库同属土为同类、同气,虽然有冲(如辰戌冲或丑未冲),但因透出而无大碍。又如:壬水透出可用,但有戌冲辰则土动,土动则克水。如果四柱中水多有辰库,无冲时辰收水,冲辰时,此时水的力量不亚于土,则可以说戌冲辰而冲出了水。同样地,命局中以乙木透出为用,冲则戌中辛金因土动能生金,辛金起而克木,这岂能算是乙木的好事,因冲的结果其实还是乙木受伤。如果辰中透出癸水、乙木,辰被戌冲,其结果是癸水、乙木其根受损,如不透本来就不能起大用(在藏若透出则可用)。
其实命逢四库土时,首先察其是否为透出之根,而能用与否全在于通根透干有力与否,与冲无关。四库不冲时,四库藏干做为透出之根而有用,不透则本来就不能起大用,透出之神以库中本气、中气、余气各自为根,冲时有如下变化:
1、土冲土为本气,本气旺,但在本气不旺的情况下,则不能谈旺。
2、土旺生金,金可克库中之木。
3、土旺克水,土可克库中之水。
己用壬为财,逢辰则为水止而不流,也称入库。入库之水再旺也不为害,入库之火再烈也不伤人,入库即为有制。丁用壬为官,逢库为官投墓。如果命局财官为用神,这种情况入库墓则对命主不利。如果财官在命局为忌神时则反而为吉。所谓为吉,是说财官旺而多为命局之病,见库被收,这时如果逢冲,则放病出笼(程度上必须是土克不住水的力量,或是丑、未冲反倒生金),岂能有利于命主。如果作为用神不宜入库,应该透出引化方是正道,切不可指望冲出,因冲会伤损其根,是用神本在命局就弱,全赖四库之根,这时的刑冲只会损伤根基。命局只有库,库中存物不多,凭你刑冲,焉能冲(生)出此物。所以所谓冲出财,冲出官,必是命局岁运有之,方才能谈冲出。
如原命局没有,只有库,只能算空库,人之常情,人间之库,虽为藏,但有实有空也。原命局中没有,刑冲也刑冲不出来,刑冲不出来,只有寻求引化之方(一是逢岁运,二是人为)。倘若库在年、日、时支,有会、合可化而成局,则以新五行从象视之,如果是不能“化”,四库也会因会、合而丧失库墓的作用,当其未会、合化前是土自可以为库、为墓,然当其会、合化之后已不是土,就不为库墓。
申子辰合化,辰改为水,若申子辰只合不化,辰仍为水之库(因天干无化神),寅卯辰会成木,辰变木(因寅卯辰为一方之气,所以一般情况不需有化神便可成化),此时辰不收水。辰、酉合化变金,不化则辰贪合失功,辰不收水,或者说辰、酉合无化神时,辰、酉也化金(土、金相生本来就易助化成功),只是未透没派上用场。
六合、半三合紧贴者为化,但不透不为化,不透派不上用场。三合不引化也可化,只是在地支化对他支有损益,如透则在天干亦有损益,三会为一方之气,也是透则在天干亦有损益,不透则仅在地支有损益。
一切符合于化的条件的五合、六合、半三合、三合、三会则都为合化。区别在于透者为在天有损益,不透者在地支有损益,五合在地支有化神同理,即五合有化神为有根,无化神也成化但无根。凡合者,都使四库失去了土的作用,则不收物。但子丑合,因为化为土,所以丑土仍为库。
四库无合为土时(隔合成化不符条件时,仍为土)则为库墓,具有收的功能。日临四库,库中有日干通根则为「通根身库」,对日干有帮助作用,如无通根则无用。
十二支中,寅申巳亥之冲最剧,一般以多少、旺衰来分胜败,子午卯酉有成有败,但总的原则是喜用逢冲为败,忌神逢冲为成,因忌神在命局力量大,因而忌被冲则为成。寅申巳亥、子午卯酉为冲克之冲。辰戌丑未为冲动之冲,冲动之冲,有克有生,有成有败。
戊土不透,如:辰戌相冲,则不清也。
透壬为印,如:辰戌相冲,将对壬水不利,不能说成冲开印库。
四库之中,五行俱有,但却以土为主,所以土冲则动,其余金木水火,是不能以四库之冲谓之动的。故财官属土,冲则库启(动)。
如:甲用戊财而辰、戌冲,壬用己官而丑、未冲。这里客观点说,四库有戊、己透干,即使不冲也为有用,并以四库之土为根,至于财官为水,四库冲而动,即克水,逢冲是伤损。如己生辰月,壬透为财,戌冲而劫财动,劫财动对壬财无利,所以,透戊、己逢冲可以说库开,透金木水火逢四库冲是不能叫库开的。
天干有冲有克,组合适当,连流年都可入墓,反之,地支逢冲为冲起,反而不入墓,但所谓冲起一定是力量相当,如相差太悬殊,则为冲掉,不为冲起,冲掉与冲起的区别。天干有冲、有克虽可入墓,但也要看被冲克一方的力量。如力量低于主冲主克一方,则可入墓,如大于则不入墓,这比如是透出遭到对方机枪扫射,必须“伏”,如击中就入墓,击不中为伏,也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