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外谈诗》之第三十:写诗要用“诗家语”(之八)
写诗要用“诗家语”
---第八讲:“诗眼”和“词眼”(下)
王安石《泊船瓜洲》: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续前]
我国历代诗话家在论诗、论词,都很讲究“诗眼”和“词眼”,认为有“眼”则活,无“眼”则死。诗眼和词眼的作用主要有哪些呢?“诗眼”和“词眼”的作用有四,它们是:
其一,可以借以翻出新意。宋人陈辅之《诗话》上说:“萧楚才知溧阳县时,张乖崖作牧。一日召食,见公几案有一绝云:‘独恨太平无一事,江南闲杀老尚书。’萧改‘恨’字作‘幸’字。公出视稿曰:‘谁改吾诗?’左右以实对。萧曰:‘与公全身。公功高位重,奸人侧目之秋;且天下一统,公独恨太平,何也?’公曰:‘萧弟‘一字师’也。’”
故事大意是:唐代溧阳县令萧楚才,到常州刺史张乖崖家中去做客。一天,他发现桌上有首诗,其中两句是:“独恨太平无一事,江南闲杀老尚书。”萧楚才说:“这个‘恨’字用得不好!”因为他知道,刺史张乖崖原来是尚书,因为得罪了朝中的奸臣才被贬到常州当刺史的。这个“恨”字如果让奸臣知道了就会使张乖崖吃苦头,于是提笔把“恨”字改成了“幸”字。张乖崖回来后发现自己幡然诗句被改了很不高兴。萧楚才连忙解释说:“现在天下虽然不太平,可你已经不是京城的尚书了,何必愤愤不平呢?我替你改动了一个字,是为您保全性命,免得再受苦啊!”张乖崖说:“萧老弟,谢谢你,你真是我的‘一字之师’!”
这首诗“独恨太平无一事,江南闲杀老尚书”中的“恨太平”是对天下太平的不满;“幸太平”是因天下太平而感到幸运。仅将“恨”改为“幸”字,一字之改,诗意全新。
其二,可以借以增添情趣。宋人周紫芝《竹坡诗话》载:汪内相将赶赴江西临川,曾吉父以诗相送,有“白玉堂中曾草诏,水晶宫里近题诗”之句。韩子苍见了,把它改为“白玉堂深曾草诏,水晶宫冷近题诗”。这样把原诗句中直白平淡的“中”、“里”改成蕴涵浓郁情感的“深”、“冷”。只改了两个字,却使得原诗中的“白玉堂”与“水晶宫”,顿时显得雍容华贵,超凡脱俗,使诗句的表现力大为增强。
其三、可以借以增强形象。举个大家都熟悉的典故:“京口瓜洲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王安石《泊船瓜洲》)诗中的“绿”字用得十分巧妙,自古被广为称道。据南宋人洪迈《容斋随笔》续笔卷八记载:王安石先后用了“到”、“过”、“入”、“满”等十多个字,最后才选定这个“绿”字。这个“绿”字究竟好在哪里呢?这个“绿”字本来是个表颜色的形容词,用在诗中变为使动用法的动词。一个“绿”字,写尽了春到江南的秀丽景色,使得诗句形象生动,色彩鲜明,有了色彩感和动态感,能给人以视觉上的形象美。
再如,韩愈帮贾岛斟定“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贾岛《题李凝幽居》),是取“敲”字的声音,关门上闩后“推”是推不开的,所以只好去“敲”。
其四、可以借以铸造意境。《唐诗纪事》载:唐朝有位名叫齐已的诗僧,写了一首《早梅》诗,其中有这样的两句:“前村深雪里,昨夜数枝开。”郑谷看了,提出不如把“数枝”改为“一枝”好,因为“一枝开”与“早梅”的诗意丝丝入扣,意境全出。齐已深以为然,立即下拜,尊奉郑谷为“一字师”。
比如,洪瑹《阮郎归.壬辰邵武试灯夕》词:
东风吹破藻池冰,晴光开五云。绿情红意两逢迎,扶春来远林。花艳艳,玉英英,罗衣金缕明。闹蛾儿簇小蜻蜓,相呼看试灯。
洪瑹的《阮郎归》词是描写春光的。“绿情红意两逢迎,扶春来远林”句,词人采用拟人手法,写春天就像一位仪态万方的少女,婀娜多姿、娉娉婷婷,由人搀扶着从树林深处向人们走来。凭一个“扶”字,我们立即感受到了步步走近的春天。
洪瑹《阮郎归》:绿情红意两逢迎,扶春来远林。
诗眼和词眼是如此重要,那我们又怎样锤炼“诗眼”或“词眼”呢?
关于“诗眼”,古人有所谓“五言诗以第三字为眼、七言诗以第五字为眼”的说法。比如:
“孤灯然(燃)客梦,寒件捣乡愁。”(岑参)
“危峰入鸟道,深谷写猿声。”(郑世翼)
“万里山川分晓梦,四邻歌管送春愁。”(许浑)
“莺传旧语娇春日,花学严妆妒晓风。”(章孝标)
以上四例中,五言诗的第三字“燃”、“捣”、“入”、“写”和七言诗的第五字“分”、“送”、“娇”、、“妒”等,都是诗人精心提炼出来关键字词,是最能表现特定的生活情景,能最充分、最真切地表达诗人对这些事物的思想和情感的“诗眼”或“词眼”,所以诗人把它们放在诗词的关键部位(五言诗的第三字、七言诗的第五字),使之具有了统摄全篇的作用。
为什么古人主张“五言诗以第三字为眼、七言诗以第五字为眼”的呢?原因是:五言诗通常在第三字上着力,七言诗通常在第五字上着力。原因有四:
第一、从结构上看,我国古诗五字句与七字句的节奏大多是“上二下三”与“上四下三”。比如,五言句“孤灯——然客梦”,七言句“万里山川——分晓梦”等;
第二、从内容上看,我国传统诗词的“意义单位”和“节奏单位”必须是统一的。一首诗,如果“意义单位”和“节奏单位”不统一,不但叫欣赏者感到别扭,而且还让人不知所云;
第三、从语法上看,五言诗的“完全句”通常是上二字为主语,第三字是动词之所在;七言诗的“完全句”通常是上四字为主语,第五字是动词之所在;
第四、从作用上看,动词是叙事、写景、状物、抒情的“关键字”,所以,第三字和第五字就自然而然的成为诗人锻炼的对象“诗眼”。
当然,如若把“诗眼”死死地定在五言诗的第三字、七言诗的第五字上,则未免有点儿“胶柱鼓瑟”。原因有三:
第一,诗句的语法结构是多种多样的。由于不都是“完全句”的格式,所以就不受诗眼在第三、五字说法的局限。
第二,诗眼并不局限于动词这一种类别。如前面所举的“身轻一鸟过”句,其诗眼是副词“一”;“白玉堂深曾草诏”句,其诗眼是形容词“深”。
第三,在词这种体裁里,句于参差不齐,句法千差万别,当然更无从咬死第几字方得为词眼。比如,如李清照《如梦令》:“绿肥红瘦”就是以第二字“肥”和第四字“瘦”为词眼;《念奴娇》:“宠柳娇花”则是以第一字“宠”和第三字“娇”为词眼。
谢灵运《登池上楼》: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
对于喜爱诗词的人来说,锻炼诗眼和词眼,是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条例可循的。这是因为,有的诗词本来就无需在字眼上追求。比如,谢灵运“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登池上楼》),写病后初见的春色,已是形神毕肖,就无需乎再加炉锤之功。韦庄“暗想玉容何所似,一技春雪冻梅花,满身香雾簇朝霞”(《完溪沙》),意境浑成,也就不必要再在字眼上煞费苦心。如果说必须锻炼字句的话,我以为最重要的是处理好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刘勰说得好:“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积句而成章,积章而成篇。篇之彪炳,章无疵也;章之明靡,句无玷也;句之清英,字不妄也。振本而末从,知一而万毕矣。”(《文心雕龙·章句》)意思是说:字句之所以需要锤炼,从根本上来说是为了全篇的整体美。写诗的人,如果不能在宏观的背景上斟定字眼,就会像绘画的人“谨发而易貌”(《文心雕龙·附会》),一幅画,头发画的惟妙惟肖,可面貌却走了样!杜牧《答庄充书》说:“凡为文,以意为主,以气为辅,以辞彩章句为之兵卫。”杜牧的话与刘勰所说的“振本”、“知一”都是同一个意思。
对于喜爱诗词的人来说,锻炼诗眼、词眼必须侍于掌握多种多样的修辞手段。修辞的格式不一,古人大致分为赋、比、兴三大类。现代修辞学的分类更是十分细密,多达几十种(陈望道《修辞学发凡》)。我这里只强调一点,那就是:辞格本身无高下之别,运用之妙全在于恰到好处地叙事状物、传情达意。但就各种辞格相比较而言,在传统诗词中出现频率较高的是“拟人化”手法。我国古代诗人和词家,既“能以奴仆命风月”,又“能与花草共忧乐”(王国维《人间词话》)。在诗词中,风月花草,在诗人和词家眼中是莫不可以被“人格化”的,因而“拟人”辞格就被广泛的采用。比如,崔道融《溪上遇雨》:“坐看黑云衔猛雨,喷洒前山此独晴。”这些普通的字词“衔”和“喷洒”,一经入诗,“黑云”立即就具有生命,犹如神尤一般地活动了起来。此外,“夸张”、“通感”等修辞手法,在锻炼字眼时也常常为诗人和词家所瞩目。“寺多红叶烧人眼”与“红杏枝头春意闹”之所以动人心目,给人以强烈印象,正是由于诗人和词家巧用“夸张”、“通感”,炼出了“烧”和“闹”二字的结果。
对于喜爱诗词的人来说,大量掌握词汇,精通词类的活用,对于锻炼诗眼、词眼也至关重要的。我国古典诗歌以精练见长,前人有所渭“五言(律诗)如四十个贤人,着一个屠酤(屠夫、酒贾)不得”的说法。一旦诗中出现屠夫、酒贾(屠酤)这类充数的滥竽,就得换上适合身份的“贤人(浊酒)”,这就需要有丰富的词汇库存。王安石如果不掌握“到”、“过”、“入”、“满”、“绿”等十多个意义相近式相关的词,就难以在比较的基础上选定“绿”字。明代诗人谢榛《四溟诗话》中形象而风趣地把这种通过比较加以选定的方法称为“戴帽法”。他说:“譬人急买帽子入市,出其若干,一一试之,必有个恰好者。能用戴帽之法,则诗眼靡不工矣。”在众多的词类中,动词由于其特殊的性能,固然应该成为锤炼的重点。但对于其他词类,即使是似乎无足轻重的虚词,也是不可轻易放过的。周邦彦《六丑》:“长条故惹行客,似牵衣待话,别情无极。”词人吟咏蔷薇花:长长的枝条钩住行人,像牵住衣衫有话要讲,惜别的情感哀怨缠绵。周邦彦在这里活用了一个虚词“似”,立刻使蔷薇花变成“与人似和不似之间”,显出了无限情韵。南北朝陈人阴铿《江津送刘光录不及》:“泊处空余鸟,离亭已散人。”阴铿活用虚词“空”、“已”,若不经意的进入诗中,对于描画诗人惘然若失的情状起到了画龙点晴的妙用。
词类的活用,有时还具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功能,在锤炼字眼时是值得重视的。蒋捷《一剪梅》:“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这首词中,作者将形容词“红”、“绿”用作使动词,通过樱桃变红、蕉叶转绿的动态描写,抒写了对时光流逝的惋惜。如果词人仍然将“红”、“绿”作形容词来用,说成普通的“樱桃红,芭蕉绿”,就会味同嚼蜡。周邦彦《满庭芳》:“风老莺雏,雨肥梅子。”在这首词中,词人将莺雏与梅子的变化与风雨联系到了一起,并且用叠印的手法清晰地展现出变化前后的异同。正是由于周邦彦将形容词转为使动词“老”和“肥”,一下子变成灵丹妙药,在句中起到了“点铁成金”的作用。
蒋捷《一剪梅》: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综上所述,喜爱诗词的人一定要牢牢记着:“作诗本乎情景。”(《四溟诗话》卷三)要写出好诗好词,就需要锻炼出足以振聋发聩的诗眼和词眼;而要实现这一愿望,最根本的是作者“胸中有丘壑,眼底有性情”。
一个喜爱写诗填词的人,如果置真情实景于不顾,只是在字句之间掂斤论两,那他对于诗眼和词眼的追求,对于好诗和好词的向往,终不免就像海市蜃楼一样会化为子虚乌有。
生活是灵感的无穷源泉,请牢记德国大诗人歌德《浮士德》中说的话:“亲爱的朋友,一切理论都是灰色的,唯生命之树常青”! [本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