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学说是以木、火、土、金、水的特性认识和分析事物和现象的属性,运用五行生克规律阐释事物之间相互关系的哲学理论。其主要理论包括五行的概念与特性、事物的五行归类和推演,以及五行的生克乘侮关系。
(一)五行的基本概念和特性
五行,指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及其运动变化。五,即木、火、土、金、水五种基本物质;行,含有运动变化之义。随着古人对五行认识的不断深化,五行的物质元素意义逐渐被淡化,其方法论的作用则日益加强和突出,逐渐演变成一种固定的理论框架和思维模式。五行的特性被抽象出来,并作为分析、归纳各种事物和现象的属性及研究各类事物内部相互联系的依据,进而采用取象比类和推演络绎的方法,将某方面相同、相近、相似性质的事物或现象分归于五行之中。这样五行不再特指某种自然物,而是具有一定属性或功能的某种事物和现象的代称或符号。
一般认为,《尚书·洪范》所载“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是对五行特性的经典性概括,也是后世对五行特性阐发的主要文献依据。
木的特性:“木曰曲直”。“曲”,屈也;“直”,伸也。“曲直”,是对树木生长形态的生动描述,言其主干挺直向上,树枝曲折向外。从树木的向上生长、向外舒展、屈伸自如等现象,引申为木具有生长、升发、舒畅、条达等特征。凡具有此类特性的事物和现象,均可归属于木。
火的特性:“火曰炎上”。所谓“炎上”,是指火在燃烧时具有发光放热、光热四散、蒸腾上升之象,引申为火有温热、光明、升腾等特性。凡具有此类特性的事物和现象,均可归属于火。
土的特性:“土爰稼穑”。“爰”,通曰;“稼”,指植物播种;“穑”,指庄稼收获。土地可供人类从事种植和收获谷物的农事活动,因而引伸为土有生化、承载、受纳等特征。凡具有此类特性的事物和现象,均可归属于土。由于先民对土的认识比较深刻,因而也就特别重视,故有“土辖四方”、“土为万物之母”的说法。
金的特性:“金曰从革”。所谓“从革”,有顺从和变革两个方面的含义。金的“从革”特性,来自对金属物质顺从人意、改变外形、制成器物的认识。《尚书·洪范》孔颖达疏注“金可以从人改更,言其可为人用之意也。”以此引申为金有变革、肃杀、敛降、洁净等特性。凡具有此类特性的事物和现象,均可归属于金。
水的特性:“水曰润下”。所谓“润下”,是指水具有滋润寒凉、性质柔顺、流动趋下的特性,进而引申为水有寒凉、滋润、向下、闭藏等特性。凡具有此类特性的事物和现象,均可归属于水。
综上所述,五行的特性,虽然来源于人们对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特性的具体观察,但经归纳和抽象以后的五行特性及其运用,已经不再是原来所指的具体事物,而具有更广泛、更抽象的涵义。
(二)事物的五行归类
五行学说依据五行各自的特性,对自然界的各种事物和现象进行五行归类,从而构建了五行系统。对事物进行五行归类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
1.取象比类法
取象比类,是指从事物的象(性质、作用、形态等)中找出能反映其本质的某些特有征象,然后与五行各自的抽象特性相比较以确定其五行归类的方法。如某事物或现象的特征与木的特性相类似,就将其归属于木;若某事物或现象的特征与水的特性相类似,则将其归属于水,等等。
以方位配五行为例:旭日东升,有似木性升发,故东方属木;南方气候炎热,有似火性炎上,故南方属火;日落西方,有似金性沉降,故西方属金;北方气候寒冷,有似水性寒凉,故北方属水;中央管辖四方,有似“土辖四方”,故中央属土。以季节配五行为例:春季草木萌发,蛰虫复醒,生机盎然,有似木之特性,故归属于木;夏季赤日炎炎,地气升腾,生态繁盛,有似火之特性,故归属于火;农历六月古人称为长夏,此时温度高、湿度大,是许多植物结果的关键时期,有似土性生化,故长夏归属于土;秋风一起,万物萧疏,生机潜降,有似金之特性,故归属于金;冬季严寒,蛰虫深藏,有似水之特性,故归属于水。
从上述举例可见,取象比类是以事物相对突出的特点、特征与五行特性相类比而得出的推断,因而这种归类方法所得出的结果是或然的,有时不免有牵强附会之处,所以在实践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推演络绎法
推演络绎法,是根据已知某事物的五行属性,推演与此事物相关的其他事物之五行属性的方法。自然界的五气、五化、五色、五味、五谷以及人体的五体、五官、五志等的五行属性,大多以此法推演而定。以自然界的五气配五行为例:春季属木,风为春之主气,故风亦属木;秋季属金,燥为秋季之主气,故燥亦属金;长夏属土,湿为长夏之主气,故湿亦属土冬季属水,寒为冬季之主气,故寒亦属水。
以人体为例:已知肝属木,由于肝合胆、主筋、其华在爪、开窍于目,由此可推演络绎胆、筋、爪、目皆属于木。同理,心属火,而心合小肠、主脉、其华在面、开窍于舌,由此推演络绎小肠、脉、面、舌也属火;其他以此类推。
五行学说以五行的抽象特性为依据,运用取象比类和推演络绎的方法,将各种具有相同或相似特征的事物或现象划分为五类,分别归属于木、火、土、金、水五行之中。同时认为属于同一五行属性的事物或现象,都存在着相关的联系。中医学运用五行学说,依据五行属性,将人体的各种组织结构和心身功能活动,归类为以五脏为中心的五大系统;并在天人合一思想指导下,将人体的生命活动与自然界有关的事物或现象进行联系,形成人体内外环境相统一的五行整体结构系统。
(三)五行之间的关系
五行学说不仅探讨各类事物的属性、特点,并将它们划分为木、火、土、金、水五类,同时也用五行之间的相生、相克等来探索和阐释复杂系统内部各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五行之间存在着动态而有序的相互资生和相互制约的关系,相生和相克的结合,共同维持着五行系统的动态平衡和相对稳定,以推动事物的生化不息。五行生克关系的异常,则表现为相乘相侮或母子相及,主要用于说明人体的病理变化。这里仅就五行的生克制化关系予以介绍,生克关系的异常将在“五行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部分阐述。
1.五行相生
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资生、助长和促进的关系。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依次递相资生,循环不休。
在五行相生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存在着“生我”和“我生”两方面的关系,《难经》将此形象地比喻为“母子”关系,其中“生我”者为我之“母”,“我生”者为我之“子”。如水生木,则水为木之“母”,木为水之“子”。水与木属相生关系,也就是母子关系,也称为“生我”与“我生”关系。余以此类推。
2.五行相克
五行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克制、制约的关系。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依次递相制约,循环不休。
在五行相克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和“我克”两方面的关系,《内经》将此形象地比喻为“所胜”、“所不胜”的关系,即“克我”者为我之“所不胜”,“我克”者为我之“所胜”。如以土行为例,土克水,水是土的“我克”者,故水为土之“所胜”;木克土,木是土的“克我”者,故木为土之“所不胜”。余以此类推。
3.五行制化
五行制化,是指五行之间既相互资生,又相互制约,生中有克,克中有生,以维持五行之间的协调和稳定。
五行制化,源于《素问·六微旨大论》“亢则害,承乃制,制则生化”之论,是五行相生与相克相结合的自我调节机制。五行的相生与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生,就没有事物的发生和成长;没有克,则事物的发展就会过分亢奋而失衡。只有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相反相成,才能维持事物间的协调平衡,促进事物稳定有序的发展变化。诚如张介宾《类经图翼·运气》所说:“盖造化之机,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
五行的相生与相克并不是绝对均衡的,或者以生为主,生中有克;或者以克为主,克中有生。如以火为例,木能生火,火生土,土生金,而金克木,生中有克,可以防止木对火的过度资生而导致火旺;水能克火,但火能生土,土又能克水,克中有生,可以防止水对火的过度克制而导致火衰。由此可见,五行学说是以五行的相生相克来说明各子系统之间复杂的调控机制,防止某一方的太过或不及,维持五行整体系统的动态平衡。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不是简单的两行之间的关系,而是五行之间彼此作用的连锁反应。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现象与控制论的反馈调节原理极其相似,五行的每一行都是控制系统,又都是被控制对象;五行的生与克,实际上就代表着控制信号与反馈信号两个方面。从控制论看,五行的生克制化,就是由控制系统和被控制对象构成的复杂调控系统,对系统本身的控制和调节以维持其协调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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