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化 > 正文

《道德经》57章问答:对照《周易》鼎卦,才能知道每个字的来历

在线播放列表

道德经

 

 

文 | 杨吉德

 

郭店楚墓竹简《老子》可以确认是老子原本的摘抄本,而以王弼本为代表的通行本对原文进行了修改,这些修改导致文字发生了质的变化,故解读《道德经》必须依照简本才能知道原始含义,简本没有的章节可以按照帛书本解读。五十七章从正反两方面对鼎卦所包含的“正”字进行了阐发,那么老子在本章所写的反面观点立论的起点和依据是什么?正面观点不同立论的各自起点又是什么?这是学习本章的要点。王弼把“是以圣人之言曰”改写为“故圣人云”,到底指明的是圣人语录还是对圣人思想的总结呢?这是个大问题,而王弼没搞清楚,却把这个问题改混了,一直到现在也没有人认为这是个问题。我们研究《道德经》,不能避开这些纲领性问题而只是围绕几个词汇去夸夸其谈。

 

 

◎以正之邦,以奇(奇戈)用兵,以无事取天下。(王弼本: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

问:简本写“邦”,通行本写“国”;本句还有一个“天下”。一般注释者“邦”、“国”和“天下”没有加以区分,不知对不对?

答:国和天下是有区分的。国是周王的国体;天下是周王辖下之民,所指不同。简本和帛书甲本写“以正之邦”,帛书乙本则写为“以正之国”,明显是为了避讳汉高祖刘邦改了字;王弼本之后又进一步改为“以正治国”。“邦”指诸侯国,是分封之地;“国”指周王之国,囊括所有的分封之地,在权限和地域上邦和国有很大区别,我们在注释本章时应该恢复“邦”字才对。

 

问:一般将“正”解释为清静无为,如陈鼓应:“正:指清静之道。”有的版本则写为“以政治国”。“正”字究竟如何解释呢?

答:《道德经》说到底,是一部诠释《周易》的著作,第57章按顺序对应诠释《周易》鼎卦。“鼎”为何意?鼎对国君来说是立国的重器,是政权的象征。鼎对家来说是煮食的器物,是立家之本。《鼎·象辞》:“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正位指端正自己的本位,本章之“正”就是从象辞中来的。首句写“以正之邦”,是指的正位之正。国君要做好国君的事,做到一言九鼎,臣属才能信服。这个“正”字是本章的主题,贯穿全文的始终,所有的层面都是围绕着正展开的。

 

问:本章是怎样对应鼎卦的?

答:鼎卦之正讲了三个方面的问题:即如何做到君正、臣正、民正;老子在本章亦以正为主题,从齐襄公被杀的实例谈起,对这三个层面进行了深层次剖析。

 

 

问:对简本的“之”一般都按照王弼本释为治,“之邦”解释为治国,“之”是否属于借字?

答:“之”不应释为治,可以释为有。如《商君书·定分》:“主法令之吏不告,及之罪,而法令之所谓也。”及之罪的之即为有之义。“邦”应释为诸侯国的国体。“以正之邦”特指诸侯国的国君,国君要端正自己的形象,有威有信,才能受到臣属的敬重,才能保证享有国君的位置。

 

问:“以奇(奇戈)用兵”,简本释文为奇,一般解释为以诡异奇谋指挥战争,这种解释是不是有道理?

答:如果以“奇”解释为出人意料的计谋是对的,但简本奇字写的是(奇戈),戈指军械,就不能解释为计谋了,应该是出人意料的行军打仗。上一句写的“正”,指国君要端庄,端庄才久;这一句写的(奇戈),指用兵要速战速决,不可长久在外驻扎,长久用兵则生乱。

 

问:“以无事取天下”,有人解为以无所事事管理天下,总觉得这种说法不对,问题出在哪里呢?

答:问题出在对词的解释不到位。“无事”指没有内乱,而不是什么事也不做。“取”是夺取,获取,而不是治理。“天下”是超出邦的列国范畴,与前面的邦国不是同等关系。这句话的意思是要保证国家没有内乱才能去谋取更大的天下。以上句子是对国君执政的一个总结,实例放在后面陈述。

 

◎吾何以知其然也?(王弼本: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

问:王弼本“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为什么多出“以此”二字呢?

答:这是一种错改,加上“以此”就把一个整体段落割裂开了。这句话的意思是:我是怎么知道会有这种结果呢?后面紧接着举出实例来说明。这句话前面的文字和后面的文字是一个整体,是不能分开的。

 

 

◎夫天多期韦,而民尔畔。(王弼本: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

问:本句王弼本和简本的差异较大。按照王弼本的解释:天下越多禁忌,百姓就愈贫穷。现在注释者基本还是弃简本用王本。我要问的是:“天下”和“夫天”有什么区别呢?

答:“天下”指王治之民;“天”指王,周的最高统治者,两者所指不同,不可把“天”改写成天下,故“天下”之词为错改。这里有一个关键字——夫。“夫”有两个功能,一是起语气词的作用;二是指普通人。天的前面加上夫,这个王就降了格,变成了邦国的最高统治者,而不是大周的最高统治者。此时的邦国已经不受周天子的领导了,用“夫天”代指诸侯还是比较恰当的。

 

问:王本“多忌讳”,简本写为“多期韦”,期韦怎么理解呢?

答:期:约期。多:超出。多期,超出约期。如果你和别人约定三天,到了第五天才兑现,就叫多期。韦,《说文》:“韦,相背也。”背离、违背,违背自己的承诺。推测讲,这是举的春秋时期齐襄公“瓜期不代”的史例。《左传·庄公八年》:“齐侯使连称、管至父戍葵丘。瓜时而往,曰 :‘及瓜而代。’期戍,公问不至。请代,弗许。故谋作乱。”史书记载,齐襄公帅齐、宋、鲁、陈、蔡五国军队伐卫国,并击败了前来救援的周王军队(此为不正)。齐襄公又恐周王來讨伐,便使大夫连称为将军,管至父为副,戍兵于葵邱。临行时,襄公正在吃瓜,说:“现在是瓜熟时节,明年瓜熟时另派军队轮值。”第二年瓜熟时,连称派人请求换防,齐襄公大怒,说:“换防不换防是我说了算,你们怎么自己要求换防呢?等到明年瓜熟了再换防!”(此亦为不正)正因为瓜期不代,违背了约期,引发了连称、管至父兵变,齐襄公被僭杀。(见《东周列国志》第十四回)。“夫天多期韦”即指齐襄公违背期约之事。

 

问:“而民尔畔”,畔通叛,反叛;通常将尔解为弥,尔与弥相通吗?

答:尔与弥不通。尔应释为如此;这样。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国君不遵守期约,就会导致民众发生这样的反叛行为。

 

问:这句话与鼎卦有关吗?

答:这是个反面例证,源自于九四爻辞:“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鼎折足,政权被下面的人推翻;覆公餗,推倒了公侯的官饭;其形渥,其形象受到了玷污,据传连称要求换防时,齐襄公正在与其妹文姜淫欢;凶,指最终结局。“夫天多期韦,而民尔畔。”与九四爻辞是完全对应的。

 

 

◎民多利器,而邦滋昏。(王弼本:民多利器,国家滋昏。)

问:“民”和上句之民是同一概念吗?

答:概念是相同的。“夫天”和“民”呼应,夫天为国君,夫天以下为民,即民包括贵族和百姓。上一句的民指戍边的将领和士兵;本句的民指朝臣大夫和家臣。通行本将民改为人,写为“人多利器”,是不对的。

 

问:“多利器”,一般将多解为多少的多;有的将利器解为武器,有的解为智谋,应该怎么解才有道理呢?

答:此“多”与上句“多期韦”一样,是超出之义。为什么呢?朝臣是为国君服务的,在家中私藏这么多武器干什么?明显地超出了臣子的本分。本章是围绕着《周易》鼎卦来谈的,鼎的核心内容在一个“正”字,君守君位,臣尽臣责,百姓尽其力,这样才为正。超出了正的行为,即为“多”。“利器”是指臣家私藏的武器。

 

问:“滋”为滋生;“滋昏”为滋生混乱。王弼本写为“国家”,简本写为“邦”,两者有什么区别?

答:严格说,王弼本是错误的。帛书本写“而邦家滋昏”,也不对。这不是版本的问题,而是对与错的问题。首先,国指周王之国,王之下为诸侯,诸侯之下为大夫之家,所以王侯之称符合封建阶级顺序;邦家也符合封建阶级顺序;国家则不符合封建阶级顺序,所以从原本的角度说,“国家”一词不符合汉以前的时代性。其次,“邦家滋昏”之说也不成立。战国时家族的势力强大,邦国之君常常被数个权臣为代表的家族所控制,他们把国君应该持有的财富和武器控制在自己家族手里,造成邦国的政局动荡。鲁国季、孟、叔三家分权,造成鲁国国君形同虚设。晋国曾四家执掌国政,最后被赵、魏、韩三家瓜分。所以滋生混乱的是邦,而不是家,家是受益者,是掠夺者。从这个角度讲,帛书“邦家滋昏”的家是多加的字;简本“而邦滋昏”才是老子的原版文字。

这一句描写的是大夫之家不守正位所带来的后果。

 

 

◎人多知天,奇(可戈)物滋起。(王弼本:人多伎巧,奇物滋起。)

问:简本:“人多知天,(可戈)物滋起。”帛书甲本:“人多知,而何物滋起。”王弼本:“人多伎巧,奇物滋起。”可见,文字在秦汉以后是随着时代的渐进而改动的,这种改动的内在原因是什么呢?

答:主要原因在于简本紧扣鼎卦“正”的主题进行的论述,而到了王弼时代,《道德经》的章节已经没有了主题,不知道主题就难以理解原文之义。于是王弼就编了一个主模——道;一个副模——无为,用这两个模子一扣,有些文字自然就改变了原来的模样。鼎卦讲的君正、臣正、百姓正;简本亦从君(夫天)、臣(民)、百姓(人)三个层次谈正的问题,思想不端正就会出现大问题。按照王弼无为的概念,老子的具体思想就不存在了。一般认为,“人”、“民”通用,人即民,民即人。其实从上面的分析可看出,民在国君之下,是有身份的阶层;人在民之下,是普普通通的广大百姓,两者不能混淆。

 

问:“人多知天”怎么理解呢?

答:“人”虽然指普通百姓,但显然不是守正道的百姓。多,多余。多知,不该知道超出自己职责范围的事情。天,这里指国家的管理体制。人多知天,从字面上讲,就是有些百姓不守本分,不去考虑自己的生计,却研究如何做王的道理。

 

问:“(可戈)物滋起”,(可戈)字简本释者都解为奇,以邪解之,可有道理?

答:可加戈,应该与武器有关,是自以为合理的非法武装,不应该解为邪。滋起,足见其势力之庞大。人多知天:是底层的百姓不服从任何管制,占山为王;(可戈)物滋起:拿起武器,啸聚山林。从记载实例看,这句话应该与春秋时期的盗跖有关。盗跖在古籍中多有记载,《庄子·杂篇·盗跖第二十九》载,跖为鲁国大夫展禽(柳下惠)之弟,说他“从卒九千人,横行天下,侵暴诸侯,穴室枢户,驱人牛马,取人妇女,贪得忘亲,不顾父母兄弟,不祭先祖。”孔子欲说服盗跖改邪归正,却被盗跖指天画地羞辱了一番。这段故事可能是虚构的,但盗跖的势力之大,文化水平之高应该是事实。这段话的意思是,底层百姓不端正自己的位置,必然会出现像盗跖之类的匪徒,威胁现有政权。这一句话是讲百姓不守正产生的后果。

 

 

◎法物滋章,盗贼多有。(王弼本: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问:前文有“(可戈)物”,本句有“法物”,物字何讲?

答:物是相类之物或品行。(可戈)物,应该拿锄头的百姓都拿起了刀枪,指拿刀枪的人很多;法物,一个人做出了榜样,大家都去效法,指效法的行为成了一种风气。(简本“法”字拆解不清晰,理应存疑。)

 

问:“法物滋章”何解?

答:“章”指显赫的功业。这句话是对前面句子的总结,如果君、民、人都不能端正自己的职责,就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叛逆者一旦受到更多人的响应,就变成了一种改变身份的功业。如同连称、管至父,杀了旧君s

立新君,自己赫然把持朝政;又如盗跖,连年的战争和苛捐杂税使百姓苦不堪言,盗跖举起叛旗一呼百应,成了诸侯闻之色变的一方势力。此二者即为法物滋章。

 

问:“盗贼多有”是指强盗吗?

答:简本写为“(贝兆)恻多有”,(贝兆)恻二字指心中惦念着别人的财物,与盗贼意思大致相同。窃国者为盗贼,窃财者亦为盗贼,如果当权者不能端正自己,政权就会被盗贼窃夺;如果百姓不尽心从事自己的工作,就会加入盗贼的行列。

 

 

◎是以圣人之言曰: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欲不欲而民自朴。(王弼本: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问:王弼本写:“故圣人云”;简本和帛书本都为“是以圣人之言曰”。这两种写法有区别吗?

答:这两种写法区别太大了。“圣人云”是圣人说的原话,但老子所说的圣人是谁?后面说的能是圣人的原话吗?王弼并不知道,不知道为什么这样改呢!简本的“圣人之言”是指圣人说过的话,再加上“曰”,是归纳圣人的思想,故后面所写的不是圣人原话,而是对圣人之言的理解。这个“圣人”,指的是周文王;“圣人之言”指的是鼎卦爻辞。文王写的卦爻辞,当然就是圣人之言了。后面的每一句话阐发一段爻辞,其中一句话阐发了两段爻辞内容,四句话共阐发了五个爻辞。前面“夫天多期韦”句阐述的是“凶”的一段爻辞,故写的是反面案例;这一段的四句话都是“吉”的爻辞,所以都是从正面阐释道理。

 

问:“我无事而民自富”,应当从哪个角度理解呢?

答:“我”指统治者;“无事”是不发生战事;“民”指大夫之家;“富”字简本带示,应该是“福”的意思。这句话是从鼎卦初六爻辞而来,“初六鼎颠,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爻辞的意思是:把鼎高高的挂起来,鼎足就不会受力,出去则不适宜。在家中可以得到美妾并能够生育儿子,不会有错的。从释文中可以知道,文王写的意思是不要妄自出门,尽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才能实现家族兴旺。民众不出门就是没有战事发生,“得妾以其子”就是“民自福”。

 

 

问:“我无为而民自化(蜕)”,“我无为”一般认为是老子提出的清静无为概念,有没有道理?

答:不同章节的“无为”不能看作是一个同一概念,《道德经》中所有的“无为”都应该围绕着所在章节的主题来理解。要让无为坐在实处,还应该分析清楚鼎卦爻辞,“九二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意思是:我做事中正,鼎中才有充足的食物,而我的友人(仇为匹配之人)思想观念有问题,我不能去接近他,这样才吉。对应解释的话,就是我始终坚持自己的处事原则,而有些人坚持错误的思想行为,我不能跟随他们去错误的行事,也不要争辩对与错。老子写“我无为”即是指不按错误的思想行事,和爻辞是一致的。

九三爻辞:“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意思是坚持错误路线者家庭地位受到了动摇,事业受到了阻碍,损失了以后而感到悔恨,最终还是吉祥的。九三爻辞与老子所讲的“民自化”是一致的。

 

问:“民自化”的简本之“化”怎么分析?

答:简本字形上面似乎为亡,中间为口,下面为二虫,虫卵蜕皮,开口而出,蜕化之意,应释为蜕。蜕的结果是化,化而获得新生,故此将蜕释为化还是有道理的。国君只要能端正自己,下面的臣属及百姓自然正邪分明,有非分之想的人也会约束自己的行为,这就是“化”所产生的结果。

 

 

问:“我好静而民自正”,何谓好静?

答:这是从六五爻辞中延伸出来的,“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五爻为君,六五从静。六五鼎,国君安居于社稷尊位。黄耳金铉:金属的鼎耳,金属的杠子,比喻国君位尊有威,又有重臣担纲护卫。利贞:有利于端正己位。《文言》:“贞,正也。”利贞即为自正。“我好静”的前提是有重臣治国,臣属各负其责,国君才能静守君位。“民自正”,有权势的大夫之家自然会各归其位,没有叛乱之举。需要注意的是,简本“圣人之言曰”后面的句子顺序和鼎卦爻辞顺序是对应的,不能随意改变,本句的“正”字呼应六五爻辞的“利贞”,和其它爻辞没法呼应。帛书本和王弼本的顺序都做了明显的改动,打乱了与爻辞的同等顺序,所以这种改动是错误的。

 

问:“我欲不欲而民自朴”,通常将欲解释为私欲,即财欲食欲,是这样吗?

答:本章文字都是围绕着政权问题谈的,所以精确讲,欲指权欲。爻辞:“上九鼎,玉铉,大吉。无不利。”鼎为权,上九主动,说明有权利的欲望。但玉铉中看不中用,只是象征其高贵,而没法担当扛鼎的重任,所以最终表现出对权欲的淡漠,只有远离争权夺利的环境,才能免除杀身之祸。“我欲不欲”是总结上九爻辞,我以不主动施政来作为自己从政的原则。“民自朴”,处在权力中心的人没有强烈的权欲,一切按照规制行事,下面的人自然不会耍弄心机,互相勾心斗角了。朴是保持原本之心。

上面这一段讲的很明确:“是以圣人之言曰”,是圣人有这方面的论述;“我”的主体是圣人周文王,“之言”指鼎卦爻辞,四个句子分别阐释了五段爻辞的含义,从初爻到上爻逐次写起。民之鼎是家之本,君之鼎是国之本,守正是需要共同遵守的主旨。

 

 

【今译】

秉持端正的思想才能有邦国的存在;要用出其不意的行军来运用于战争;在没有内乱的情况下才能拓取更大的疆土。

我是怎么知道这个道理的呢?

侯国之君超出期限而违背驻军换防,导致了臣属的叛乱。

臣属家中藏有大量兵器,导致邦国发生混乱。

百姓超出自己的本分而不服从管制,匪徒就会大量的兴起。

叛逆者受到百姓响应,就变成了一种改变身份的功业,从而产生更多的盗贼。

这就如同圣人曾经讲过的,意思是:

我不发动战争,民众自然有福;

我端正而不去错误行事,民众自然会朝着好的方向转化;

我安居其位,民众自然会端正自己的行为;

我以不主动施政来作为自己从政的原则,民众自然会抱着纯朴之心行事。

 

附:《周易》鼎卦卦爻辞

鼎,元吉亨。

初六鼎颠,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

九二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

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

上九鼎,玉铉,大吉。无不利。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Empire CMS,phome.net

你可能想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