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风俗习惯
民风民俗是特定社会文化区域内历代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模式。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壮族风俗习惯,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壮族风俗习惯 1
壮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多的一个民族,有人口15489630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是他们的主要聚居地。此外,广东、贵州、云南、湖南等省也有分布。
壮族聚居区地处岭南西部,地形奇特,山青水秀,自然景观十分美丽。这里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多热带、亚热带作物。农产品有水稻、玉米、薯类等。三七、蛤蚧和茴油,是壮族地区素负盛名的特产。
壮族,是岭南的土著民族。有“布壮”、“布土”、“布曼”、“布雅依”等2 0 余种自称。新中国成立后,统称“僮族”。后来改为“壮族”。
壮族有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壮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傣语支。古文字是“模仿”汉字《六书》的造字法而创造的一种与壮语语音一致的“方块壮字”。2 0 世纪5 0 年代,根据壮族人民的要求,创制了一种全民族能够接受以拼音字母为基础的壮字。目前仍在推广使用。
[宗教习俗]
壮族信仰原始宗教,祭祀祖先,部分人信仰天主教和基督宗教。铜鼓源远流长,影响深远。铜鼓铸造精致,音响宏亮。人们常在喜庆的节日里敲奏它伴以歌舞。在宗教的活动中祭祀祖先,祈求神灵,人安粮丰。
[饮食习惯]
多数地区的壮族习惯于日食三餐,有少数地区的壮族也吃四餐,即在中、晚餐之间加一小餐。早、中餐比较简单,一般吃稀饭,晚餐为正餐,多吃干饭,菜肴也较为丰富。大米、玉米是壮族地区盛产的粮食,自然成为他们的主食。日常蔬菜有青菜、瓜苗、瓜叶、京白菜(大白菜)、小白菜、油菜、芥菜、生菜、芹菜、菠菜、芥蓝、蕹菜、萝卜、苦麻菜,甚至豆叶、红薯叶、南瓜苗、南瓜花、豌豆苗也可以为菜。以水煮最为常见,也有腌菜的习惯,腌成酸菜、酸笋、咸萝卜、大头菜等。快出锅时加入猪油、食盐、葱花。
壮族对任何禽畜肉都不禁吃,如猪肉、牛肉、羊肉、鸡、鸭、鹅等,有些地区还酷爱吃狗肉。猪肉也是整块先煮,后切成一手见方肉块,回锅加调料即成。壮族人习惯将新鲜的鸡、鸭、鱼和蔬菜制成七八成熟,菜在热锅中稍煸炒后即出锅,可以保持菜的鲜味。
壮族自家还酿制米酒、红薯酒和木薯酒,度数都不太高,其中米酒是过节和待客的主要饮料,有的在米酒中配以鸡胆称为鸡胆酒,配以鸡杂称为鸡杂酒,配以猪肝称为猪肝酒。饮鸡杂酒和猪肝酒时要一饮而尽,留在嘴里的鸡杂、猪肝则慢慢咀嚼,既可解酒,又可当菜。典型食品:壮族有许多著名的菜肴和小吃,主要有:马脚杆,鱼生,烤乳猪,花糯米饭、宁明壮粽,状元柴把,白切狗肉,壮家酥鸡,清炖破脸狗,龙泵三夹。
壮族风俗习惯 2
一、建筑居住
壮族喜欢依山傍水而居(因为我们的周围不是山就是水,所以不喜欢都难)。在青山绿水之间,点缀着一栋栋木楼,这就是壮族人的传统民居。其房屋多为砖木结构,外墙粉刷白灰,屋檐绘有装饰图案。居住在山区的壮族,其村落房舍多数是土木结构的瓦房或草房,建筑式样一般有半干栏式和全地居式两种。
干栏,也叫木楼、吊脚楼。壮、侗、瑶、苗、都有。多为两层。上层一般为3开间或5开间,住人。下层为木楼柱脚,多用竹片、木板镶拼为墙,可作畜厩,或堆放农具、柴禾、杂物。有的还有阁楼及附属建筑。一般干栏都依山傍水,面向田野。一个寨子一个群落,既雄伟又壮观。有些村寨,家家相通,连成一体,就像一个大家庭。居室格局,各处自有特点。龙胜县龙脊乡壮族干栏,以神龛为中心,神龛后面,居中是家公住房(以女主人为中心),左角是家婆住房,有小门与家公房相通。主妇房在右角。丈夫房在厅堂右侧外。客房在前庭左角,姑娘房在右角楼梯旁,便于她们与小伙子们交往。这种布局的最大特点,是夫妻异室,沿袭了古俗。干栏,内部结构略有变化,但基本格局不变。
二、服饰
男装有右襟与对襟两种,右襟衫反膊无领,衣纽从右腋下开至腰部又转向正中,再开出三四寸而止,衣襟镶嵌一寸多宽的色布边,用铜扣纽,再束上长腰带;对襟开胸,长仅及脐的紧身衫,这是在劳作时穿着的。而女装为无领右襟,只是衣袖比男装大些,宽大近尺,长至膝盖,镶嵌绲边,边条有宽细,一般在二三道以上。肩内贴布反衬在外,起缝三线,名叫“反膊衫”。男女衫的扣钮均铜纽或布纽。男女裤子式样基本相同,裤脚有绲边,俗称“牛头裤”。已婚妇女有绲花边的肚兜,腰裤左边悬挂一个穗形筒,与锁匙连在一起,走动时发出“沙啦沙啦”的响声。男子礼服惯穿长袍,外面套上一件短褂,通称“长衫配马褂”,起先是头戴顶圆帽,后来改戴礼帽。男女都穿布鞋。
三、宗教
壮族的宗教多为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唐、宋以后,佛教、道教先后传入,建立了寺庙。1858年以后,天主教传入,1862年__教传入,但都未传开。各家都有神龛,敬奉祖先。近现代以来,部分壮族地区又有天主教和新教的传入。
壮族本民族宗教则以摩教(MOZ)(壮族巫教)主要的信仰,摩教带有浓重的佛、道二教,特别是道教相融合为其特点。此外,神灵崇拜 民间崇拜的神灵多而杂,有自然神、社会神、守护神等等,崇拜仪式也随诸神的功能而不同。布洛陀是壮族先民口头文学中的神话人物,是创世神、始祖神和道德神,其功绩主要是开创天地、创造万物、安排秩序、制定伦理等。“布洛陀”是壮语的译音,布洛陀的“布”是很有威望的老人的尊称,“洛”是知道、知晓的意思,“陀”是很多、很会创造的意思,“布洛陀”就是指“山里的头人”、“山里的老人或“无事不知晓的老人”等意思。布洛陀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一。
四、婚俗
壮族的婚姻,有自由恋爱和父母包办的形式,一般婚前享受充分的恋爱自由,但父母干涉包办也时常有。壮族一般实行一夫一妻制。妇女和男子一样都是家庭的劳动力,但仅有男子有继承权。其婚姻制中盛行“不落夫家”或“坐家”,现在有些地方还保持这种习俗。青年男女结婚后,新娘便返回娘家居住,遇重大节日和农忙时节才到丈夫家短暂居住,直到怀孕之后才长住婆家。因此,“不落夫家”的时间为三、五年不等。在历史上,“不落夫家”期间有性自由,近代受儒家文化影响,认为这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遭到严禁,违者或离婚,或赔偿一定的财物。现在恋爱自由,婚姻自主。
五、三月三和歌圩
壮族传统歌节。又叫“三月三”、“歌圩节”、歌圩,壮语叫“窝埠坡”;双龙垌”。意为到田间或岩洞外唱的歌。分日歌圩和夜歌圩。日歌圩在野外,以倚歌择配为主要内容; 夜歌圩在村子里,主要唱生产歌、季节歌、盘歌和历史歌。除农历三月初三,春节、四月初八、中元、中秋以及婚嫁、小孩满月、乔迁等时节都可形成歌圩。甚至赶圩路上歌逢对手时,也可形成临时歌圩。其起源有多种传说,一说刘三姐发明山歌,众人争相传唱,逐渐衍成歌圩; 一说为娱神,除灾驱疫; 一说为纪念一对坚贞情侣。歌圩节前,人们要备好五色饭和彩蛋,姑娘们还要赶制绣球。
歌圩日,小伙子和姑娘们都穿节日盛装,男携礼物,女揣绣球,成群结队前往。有的抬着刘三姐神像绕行歌圩一周,才开始对歌。有的则由姑娘们搭起五彩绣棚,待小伙子到来,边对歌、边审度对方人品、才华。有的是男女对列,姑娘向意中人抛出绣球,对方如果中意,就在绣球上绑上礼物,掷还女方。有些歌圩有碰蛋的习俗:小伙子用手上彩蛋碰姑娘手中彩蛋,姑娘如愿意和他做朋友,就露半边蛋让他碰,不愿,就整个握住。还有的是甲村向乙村送去彩球,相约还球时举行山歌比赛,如乙村输了,彩球不准送还,来年继续比赛,直到唱赢为止。
六、抛绣球
壮族青年传统的体育文娱活动,和表达爱情意愿的独特方式。绣球有圆形、方形、菱形,有的还做成各种动物形状。上端有条彩带,下端系一束尺多长的彩丝穗子,球内填充谷糠或棉籽,大小不一,轻重不等,一般不超过一斤。比赛时,男女相向分列两队,各有一裁判。一方起抛,球落对方场内,接不住的,要罚唱歌或表演节目。再轮换抛球。绣球作为爱情信物时,抛法又不相同。有的是在对歌时,姑娘趁无人注意悄悄地送给意中人,对方则以手帕、毛巾之类物品回赠,两人继续对唱下去,借以增进了解。有的'是姑娘看中了谁,便定点抛过去,对方如亦有情意,即系上礼物,还抛过来。绣球能打开双方心扉,为彼此的进一步接触、了解,创造条件。
七、禁忌内容
壮族人忌讳农历正月初一这天杀牲;有的地区的青年妇女忌食牛肉和狗肉;妇女生孩子的头三天(有的是头七天)忌讳外人入内;忌讳生孩子尚未满月的妇女到家里串门。登上壮族人家的竹楼,一般都要脱鞋。壮族忌讳戴着斗笠和扛着锄头或其他农具的人进入自己家中,所以到了壮家门外要放下农具,脱掉斗笠、帽子。火塘、灶塘是壮族家庭最神圣的地方,禁止用脚踩踏火塘上的三脚架以及灶台。壮族青年结婚,忌讳怀孕妇女参加,怀孕妇女尤其不能看新娘。特别是怀孕妇女不能进入产妇家。家有产妇,要在门上悬挂袖子枝条或插一把刀,以示禁忌。不慎闯入产妇家者,必须给婴儿取一个名字,送婴儿一套衣服。一只鸡或相应的礼物,做孩子的干爹、干妈。壮族是稻作民族,十分爱护青蛙,有些地方的壮族有专门的“敬蛙仪”,所以到壮族地区,严禁捕杀青蛙,也不要吃蛙肉。每逢水灾或其他重大灾害时,壮族都要举行安龙祭祖活动,乞求神龙赈灾。仪式结束后,于寨口立碑,谢绝外人进寨。
壮族的禁忌
(1)饮食禁忌。忌食青蛙;忌吃死于笼中的鸡;忌食牛肉,以为牛为耕作之帮手,故不忍食之;禁吃狗肉,据传壮族先民中,有人生而丧母,又被后母遗弃野外,家中母犬乳之,才得以成人,故为报狗恩而禁食狗肉(但有些区壮族视狗肉为补养珍品,每年农历二月十二和五月初五杀狗,并称为“狗肉节”)。吃饭时,忌将筷子插入碗中,因祭死者才如此;忌筷子跌落在地上;饭热忌用嘴吹,恐将饭粒吹走日后无饭可吃。
(2)岁时节日禁忌。农历正月初一不吃荦,不吃粑粑,不吃青菜;不得在门口晒衣物;不扫地,怕财外流;不借物与他人;忌拿火出门,做饭亦忌吹火,否则认为年内有火灾、旱灾;禁舂米、劈材;禁妇女梳头等。正月初一到十五,忌洗衣,否则闹水灾;忌用斧,否则犯杀字,有凶祸。清明日忌点火,否则天旱。六月六忌下田,认为是日神农坐在田间,下田会折腰而死。
(3)宗教信仰禁忌。忌以手指指神圣物,如神像、菩萨等,恐不恭神明而受惩罚。二月初三祭龙山,禁砍伐山林。进山时不可讲丑话、坏话、不吉利的话,以免得罪山神,遭受跌落、刮伤、禽兽袭击等报应。不可面对社公、社坛、土地公、花婆神位及坟墓解手。违者须杀鸡祭祀,以求神灵宽恕。已嫁的女儿回娘家忌摸祭坛、香案和上面的供品。
(4)宅忌。建房时,忌房门向西向北,因西表示上西天,主死亡;北:“背”也,主家运破衰。忌开门见山,有俗语“开门见山,祖宗不安”,在人丁、六蓄都会不兴旺。忌前后门在一条直线上,否则认为财气会前门进,后门出,对人也不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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