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卦第三十二(下巽风上震雷——雷风恒卦)
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1、恒卦象征恒久之意。卦辞极力赞美恒久之道,认为能持之以恒者,不但可致亨通,并可济成三事:无咎害,利于守正,利于有所往。
2、李士鉁曰:恒久则无不通,故亨。二五虽失位,可以无咎。刚柔相济,六爻正应,故利贞。雷之起,风之行,皆往象,故利有攸往。
3、王弼曰:恒而亨,以济三事也:无咎、利贞、利有攸往。恒之为道,亨乃无咎也;恒通无咎,乃利正也;各得所恒,修其常道,终则有始,往而无违,故利有攸往。
4、徐几曰:利贞,不易之恒;利有攸往,不已之恒。
5、序卦传: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故受之以恒。
6、郑玄曰:言夫妇当有终身之义。夫妇之道,谓咸也。
7、“恒:亨,无咎,利贞。”虞翻曰:恒,久也。与益旁通。乾初之坤四,刚柔皆应,故“通,无咎,利贞”矣。郑玄曰:恒,久也。巽为风,震为雷,雷风相须而养物,犹长女承长男,夫妇同心而成家,久长之道也。夫妇以嘉会礼通,故“无咎”。其能和顺干事,所行而善矣。
8、“利有攸往。”虞翻曰:初利往之四,终变成益,则初四二五皆得其正,终则有始,故“利有攸往”也。
彖曰:恒,久也。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皆应,恒。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1、彖传曰:恒卦象征常久之意。卦象震刚在上、巽柔居下,说明刚尊柔卑,天地之常。雷震则风发,二者相须相助以成其势,此其功用之常。逊顺而后动,无有违逆,此其事之可常。卦中六爻阴阳皆能相应,此其事之可久。故称为恒卦。
2、刘沅曰:泰卦乾初上居于四、坤初下居于初,而成恒卦。震刚而巽柔,刚上而柔下,天地之常。雷风相须以成,功用气化之常。动而顺,故能常。刚柔应,故能久。四者皆恒之道。
3、李士鉁曰:雷发有收,风生有息,何以为恒?盖有发有收,所以长发,有生有息,所以长生。惟能变易,所以不易。凡赋形一定而不迁者,必有时而终,虚灵变化之物,循环周流,则万古不息。此雷风所以为恒也。阴阳相应,天道之恒,即人道之恒,观于咸,知阴阳之所由合;观于恒,知阴阳之所由成。
4、史征曰:不能变通,无由久长。故曰: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
5、马振彪曰:川流不舍昼夜,以其常也;岁功必备四时,以其能久也。常久乃天之道,人能法天,故可大可久。
6、卦辞:恒,亨,无咎,利贞,乃说明天地有恒久之美德。天地秉其恒久之道,故其运行恒久而不停歇。卦辞:利有攸往,乃说明事务的发展是终而复始、循环不已。◎ 道,德性也。
7、李士鉁曰:舟车之行不停而通于天下,日月之运无已而光被四表,天行不已故不终,水流不停故不竭。不有攸往,何以为恒乎。
8、日月顺行天之恒德,而能永久照耀天下。四季依循时序之变化运转,而能永久生成万物。圣人保有其恒常之美德,而能教化天下万民形成美俗。观察此恒常之道,天地万物之性情即可以明白矣。
9、荀子曰:「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又曰:「真积力久则入,学至乎没而后止也。」这固然是论学,也深合于恒卦的旨趣。
10、李光地曰:凡天地万物之偶然不常者,非其情也。故观其所恒,而天下万物之情可见。
11、“恒,久也。刚上而柔下”王弼曰:刚尊柔卑,得其序也。
12、“雷风相与,巽而动”蜀才曰:此本泰卦。(注:六四降初,初九升四,是刚上而柔下也。分乾与坤,雷也。分坤与乾,风也。是雷风相与,巽而动也。)
13、“刚柔皆应,恒。”《九家易》曰:初四二五虽不正,而刚柔皆应,故“通无咎”矣。
14、“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荀爽曰:恒,震世也,巽来乘之,阴阳合会,故“通无咎”。长男在上,长女在下,夫妇道正,故“利贞,久于其道也”。
15、“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虞翻曰:泰,乾坤为天地。谓终则复始,有亲则可久也。
16、“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荀爽曰:谓乾气下终,始复升上居四也。坤气上终,始复降下居初者也。
17、“日月得天而能久照”虞翻曰:动初,成乾为天。至二,离为日;至三,坎为月。故“日月得天而能久照”也。
18、“四时变化而久成。”虞翻曰:春夏为变,秋冬为化,变至二离夏,至三兑秋,至四震春,至五坎冬。故“四时变化而能久成”。谓乾坤成物也。
19、“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虞翻曰:圣人谓乾。乾为道。初二已正,四五复位,成既济定。乾道变化,各正性命。有两离象,重明丽正,故“化成天下”。
20、“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虞翻曰:以离日照乾,坎月照坤,万物出震,故“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与咸同义也。
象曰: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1、大象传曰:恒卦下巽风、上震雷,雷动风散,终而复始,恒久不易,以恒常之德而生成万物,是以象征恒卦。
2、李中正曰:雷之奋蛰,应春秋之中,风之披拂,从律吕之序。于至变之中而不失其常,所以为恒也。
3、君子者效法恒卦雷动风散,终而复始,恒久不易之思为,因此立身于恒久不变之道,以恒久不变之理处事。◎方,道也。即正确的思想或作为。
4、刘沅曰:雷动风散若无常也,然收发温凉不爽其时。刚动巽入互成其功,无常而实有常也。凡事之来,万变不穷,君子以时中处之,有定而实无定,无定而实有定,是为立不易方。
5、黄寿祺曰:恒有二义:(一)恒久不易:如谨守正道,不可一刻动摇。(二)恒久不已:如施行正道,必须坚持不懈。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割裂。徐几曰:卦辞利贞者,不易之恒也;利有攸往者,不已之恒也。合而言之,乃常道也。倚于一偏则非道矣,大象传所谓立不易方,实亦含不已之意。
6、宋衷曰:雷以动之,风以散之。二者常相薄,而为万物用,故君子象之,以立身守节而不易道也。
7、虞翻曰:君子谓乾三也。乾为易,为立;坤为方。乾初之坤四,三正不动。故“立不易方”也。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1、初六阴柔失正,居位卑下,上应九四,处恒道之始,欲求深远之成果,却欲速不达。故应谨守正道以防凶险。否则执意浚恒,必将不得其利。◎浚,音俊,深也。浚恒,即求恒道之深远成果。
2、陆希声曰:常之为义,贵久于其道而日以浸深。初为常之始,宜以渐为常,而其体巽性躁,遽以深入,是失久于其道之义,不可为常也。
3、李士鉁曰:初务求深,犹方有事遽望成功,方为学即期造道,方莅政即求化民易俗,所以凶、无攸利。盖凡事渐则能久,不渐则不能久矣。
4、侯果曰:浚,深。恒,久也。初本六四,自四居初,始求深厚之位者也。位既非正,求乃涉邪。以此为正,凶之道也。故曰“浚恒,贞凶,无攸利”矣。
5、象传曰:初六处恒道之始,却欲求深远之成果,而遭遇凶险者,意指其未经长久之磨炼,即求其深远之成果,是不可能之事。
6、惠士奇曰:君子之事君也,信而后谏,其治民也,信而后劳。未信于君而犯之,未信于民而毒之,皆始而求深者也。
7、胡瑗曰:初六居下卦之初,为事之始,责其长久之道、永远之效,是犹为学之始,欲亟至于周、孔;为治之始,欲化及于尧舜;为朋友之始,欲契合之深;为君臣之始,欲道之大行。是不能积久其事,而求常道之深。
8、虞翻曰:浚,深也。初下称浚,故曰“浚恒”。乾初为渊,故“深”矣。失位变之正,乾为始。故曰“始求深也”。
九二,悔亡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1、九二阳居阴位,本有失正之悔,惟其居位得中而应中,能谨守中道而恒久不偏,所以能消除失正之悔。
2、刘沅曰:九二以阳居阴,以其得中,所应又中,故虽时位不当,而能素位以求中,随时而处中。中为可久之道,则不正之悔皆亡。
3、虞翻曰:失位悔也,动而得正,处中多誉,故“悔亡”也。
4、象传曰:九二之所以能消除悔恨者,乃说明其能谨守中道而恒久不偏。
5、郭雍曰:可久之道无他焉,中而已矣。过与不及皆非可久也。故中庸曰:中者,天下之大本也。
6、马振彪曰:九二以中应中,故雷风相与,专而能久。
7、荀爽曰:乾为久也。能久行中和,以阳据阴,故曰“能久中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1、九三阳刚得位,应于上六,位处内外卦之间,有躁动盲进、守恒不终之象,故人不可与有为也,否则或将蒙受其羞辱。故其必须谨守正道以防憾惜。
2、苏轼曰:古人云:人而无恒不可作巫医。夫无常之人与之为巫医且不可,而况与有为乎?方其善也,若可与有为,及其变也,冰解潦竭,而吾受其羞矣。
3、朱熹曰:九三位虽得正,然过刚不中,志从于上,不能久于其所,故为「不恒其德,或承之羞」之象。
4、荀爽曰:与初同象,欲据初,隔二。与五为兑,欲悦之,隔四。意无所定,故“不恒其德”。与上相应,欲往承之,为阴所乘,故“或承之羞”也。贞吝者,谓正居其所,不与阴通也。无居自容,故“贞吝”矣。
5、象传曰:九三位处内外卦之间,躁动盲进,不能守恒者,乃说明其为人所不齿,而致无所容其身。
6、马振彪曰:无恒之人为人所不耻。或作或辍,卤莽灭裂,世运变迁皆机巧善变者所酿而成,为天理所不容,人神所共愤,何羞如之。
7、刘沅曰:九三当内外相际之间,非躁即不果。进不能为震之动,退不能安巽之顺,故无所容其身。凡无恒者,皆不能保其德。
8、《九家易》曰:言三取初隔二,应上见乘,是“无所容”。无居自容,故“贞吝”。
九四,田无禽。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1、九四阳刚失正,恒居不当之位,虽有应于初六,用事却每每徒劳而无功,犹如畋猎没有禽获。◎田,畋猎也。
2、李士鉁曰:久猎于山必得兽,久钓鱼水必得鱼,若不得其位,犹缘木求鱼,
固无得矣。学不衷诸圣而望其成,治不准诸王而求其治,犹航于断港绝流,以蕲至于海也,庸有济乎?
3、马振彪曰:阴受阳之应,为实为有;阳受阴之应,为虚为无。
4、刘沅曰:九四在震初,不中;以阳居阴,不正,动而不已,是恒于所不当恒
者,如田于无禽之地,久终无得。三有德而不恒,四能恒而无德,是以恒必利贞。
5、象传曰:九四恒居不当之位者,乃说明其畋猎于无禽之地,怎能有禽获呢?亦即其用事将徒劳无功。
6、吕枏曰:君子久于仁义之政,则下足以化民;久于仁义之谟,则上足以正君
,舍是而恒焉,则虽术之如彼诈也,行之如彼久也,只以滋乱耳,田何所获禽乎?
7、虞翻曰:田为二也。地上称田,无禽,谓五也。九四失位,利二上之五,已变承之。故曰“田无禽”。言二五皆非其位,故《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1、六五阴柔居上卦之中,虽不当位,但下应九二刚中,有妇人恒久其德、守贞从夫之象。此于妇人则吉,于男子则凶。
2、刘沅曰:六五以柔中之德,应二刚中,长久不变是恒其德也。妇人无专制之义,当从一而终,其吉乃其贞也。然以柔从刚,久而不变者,妇人之贞也,非夫子之义,故吉凶异。
3、虞翻曰:动正成乾,故“恒其德”。妇人谓初。巽为妇。终变成益,震四复初,妇得归阳,从一而终,故“贞妇人吉也”。震,乾之子,而为巽夫,故曰“夫子”。终变成益,震四从巽,死于坤中,故“夫子凶”也。
4、象传曰:妇人守贞可获吉祥者,乃说明六五如为妇人,则当顺从一位丈夫,终身不改。若为男子则当独当一面,制裁事宜,否则遵循妇人顺从之道,必有凶险。◎从一,犹言从夫。 制义,裁制事宜。
5、孟子曰: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汝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
6、赵汝谋曰:始而男下女,所以致其感,否则情睽。终而夫刚妇柔,所以制其义,否则道悖。必合二卦之义,夫妇之道始全。
7、虞翻曰:一谓初,终变成益,以巽应初震,故“从一而终也”。
8、虞翻曰:震没从巽入坤,故“从妇凶”矣。
上六,振恒,凶。
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1、上六处恒卦上震之终,性动而不能持恒,有恒极致反,振动无常之象。故凶。◎振恒,恒极致反,振动无常也。振者,动之速也。
2、朱熹曰:上六居恒之极、震之终。恒极则不常,震终则过动。又阴柔不能固守,居上非其所安,故有振恒之象。而其占则凶也。
3、李士鉁曰:动之至,恒之极,能动而不能静,知常而不知变,故凶。雷有发有收,风有起有息,所以能恒久而成歳功也。振恒则有发无收,有起无息,执一不变,能有功乎?
4、象传曰:上六处震之极,志满于居上位,却振动无常者。则说明其处事将功败垂成,毫无成就。
5、吕祖谦曰:立天下之大功,必悠久胶固然后能成,若振动躁扰,暂作而易辍,安能成功。
6、马振彪曰:初六浚恒,深求以常理;上六振恒,变动其常道,两者均违处恒之道。故初六无攸利,上六大无功。无功而曰大,乃斥其躁动之非,不特无功,且有大祸。
7、马振彪又曰:迅雷不及掩耳,飘风不可终朝。振动而失其常,绝无长久之理。圣人论恒道,盖取象于有常之风雷也。.
8、虞翻曰:在震上,故“震恒”。五动乘阳,故“凶”。终在益上,五远应,故“无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