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跟大家讲讲《黄帝阴符经》!
《黄帝阴符经》作者是轩辕黄帝,历史上有太公、范蠡、鬼谷子、张良、诸葛亮、李淳风、李筌、李治、李鉴、李锐、杨晟等都作过注解,《四库全书》中有所收集。
《阴符经》应该是一部思想著作,集道家的治国方略,养生之道,兵法战术等。它是元始的《遁甲经》。何以故?
按《遁甲符应经 . 总序》“古法,遁者隐也,幽隐之道;甲者仪也,谓六甲六仪,在有直符,天之贵神也;常隐于六戊之下,盖用兵机,通神明之德,故以遁甲为名。”
由此可知,阴者隐也即遁也;符者直符,直符即指六甲也;六甲常隐游于六仪之下,故名曰:“遁甲”。所以说《阴符经》即《遁甲经》之秘,不只是书名能符其义,还可以从具体经文中系统证实,绝非牵强附会,更非偶合可能。
《黄帝阴符经》有三百余字的最初本和四百余字的后来本两种版本,分上、中、下三篇,上篇主要内容是阐述天道与人事的关系;
中篇主要内容是论述富国安民的道理;下篇主要内容是论兵法战术的。
道家有两本修真成道的宝典: 一是《黄帝阴符经》,另一是《周易参同契》。
《黄帝阴符经》是至阳至刚,因为它完完全全就是讲规律和法则,一点不掺杂人的感情,人就老老实实按照这规律法则行事,完全没有任何入情抒意处。
讲规律和法则则又有一个明显特点,着眼点不在玄虚奥妙,而是强调道机的可察可见,以及人能够和要去把握和掌控,认为这才是高人的修炼。
至于“阴符”二字,阴是说大道玄隐,符是说大道机显,是道机暗合道体的意思。
从这部经的表达和内容看,它就是易经之道和老子之道在根本处的融合。
其主题就是前人孟绰然所说的“天地生杀之机,阴阳造化之理”,乃天道运行之法则,以及人依天道而行所依之律则。至于自古所争论的修炼、养生、权谋、术数、用兵等解释,不过都是基于此的发用。
所以人立足和行事于世间,这部经是最值得重视的是道家自然的应有之义。但《黄帝阴符经》强调的是必须有道,要能以道为本、道术一体,才能不为道所杀而日臻于道境,这就是其高级处。
《阴符经》的核心思想,就是一个“贼”字。那么,这个“贼”字是个什么意思呢?
按照咱们文始道文化的说法,这个“贼”字与“则”是同源字。
“则”从鼎从刀,鼎简单可以理解成饭碗,刀可以理解成分配工具。“则”的意思就是按照大家公认的规则来进行食物分配。
比如打死了一个猎物,打死的那个人优先割掉猎物的左耳朵归自己所有。《周礼·夏官·大司马》:“大兽公之,小禽私之,获者取左耳。”这就是那个时代公认的规则。所以“则”字代表的是正常的规则、公认的规则。
而“贼”字呢?是“则”字又加了个戈字,表示在武力辅助下,根据自己意愿把既定规则改变后的新规则。大家认同不认同,那不重要。反正那个意图改变者,他是认同的。他就要凭自己的本事来改变既定规则,以更有利于自己。
由此,“贼”字的本义就表示非正常的、反规则的、不顺其自然的、不逆来顺受的、可以暴力反抗和夺取的、不因循守旧的、可以根据私自意愿去改变的、不按套路出牌的等等这些个规则。
理解了上面的意思,那么“五贼”的概念也就好理解了。
“五贼”就是指五种非正常规则。“五贼”是相对“五德”而言的。
“五德”就是五行,指五行的生克关系。
但这个“五德”是指五行的正生克关系,即“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以及“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而“五贼”呢,是五行的反生反克关系,即“火生木、木生水、水生金、金生土、土生火”以及“木克金、金克火、火克水、水克土、土克木”。在文始道文化里,顺生克关系叫“凡五行”,逆生克关系叫“真五行”。
“五德”一般人好理解。而仅能理解“五德”的人,也只会是一般人。“五贼”不好理解。但能够理解了“五贼”之理的,那一定不是一般人。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历朝历代的改朝换代都是一批社会精英们看懂了《黄帝》的“五贼”之说。
张良注曰:“六癸为天藏,可以伏藏也”,即是《遁甲》中的内容。
李鉴《神机制敌太白阴经》卷九有曰:“凡六甲为青龙,可以建福。
六乙为蓬星,可以建德。六丙为明堂,可以出入。六戊为天门,可以往来。六己为地产,可以伏藏。天至三凶神之宫,六庚为天狱。六辛为天庭。六壬为天牢。天藏之中为六癸,可以隐藏也”。
此“八卦甲子,神机鬼藏”者,即指八卦甲子之中有隐藏之神机,颇有浓厚的神秘色彩。
清徐大椿注《黄帝阴符经 . 序》曰:“阴符,赞易之书也,其末章所云:奇器,指八卦甲子。
前后所论,皆所以剖明之也”。惜徐大椿未知《阴符经》即是《遁甲经》元始古笈。
虽不中,不远也。从此揭出,层次显然,脉络相贯。若不明遁甲之说,又何以知阴符之然哉。
《黄帝阴符经》的上、中、下篇,每篇都既讲天道又讲修炼,只是各有侧重,上篇偏重天道、中篇较为中性、下篇偏重修炼。
同时三篇又有着递进关系,上篇讲天人之道的全貌,中篇讲天人之道的中枢,下篇讲天人之道的修炼。贯通始终的则是天人合一、天人一源。这就是全经在结构上的关系和特点。
如果要对全经做一个总结,四百余字版本中多出部分的一段话,倒是说得很精彩:
自然之道静,故天地万物生。
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
阴阳相推,而变化顺矣。
是故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因而制之。
因而制之就是因于道而制于心、行和事。总结起来,所谓最高级的丛林法则即是:法于天道,察于阴阳,明于生克,通于变化,因而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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