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
《象传》曰:引吉,无咎,中未变也。
二居下卦之中,上应于五,知《萃》之当归于五也。二与初、三为同体,初之“乱”,三之“嗟”,是失所《萃》也,二能引之,同《萃》于五,故曰“引吉,无咎”。上互《巽》,《巽》为绳,下互《艮》,《艮》为手,有引之象。“禴”,夏祭名,六二为《离》爻,《离》南方,为夏,故“利用禴”。二动体《困》,《困》二曰“利用享祀”,《萃》反为《升》,《升》二亦曰“利用禴”,以二得中,故其象同也。《彖》称假庙用牲,二为助祭,助祭当献方物,《坤》为吝啬,故薄,然输诚来《萃》,虽薄亦孚,孚,固不在多仪也。
【占】问时运:运得正中,吉。
○问功名:可望汲引而进。
○问营商:“引”,牵引也,想是合众生意,必可获吉,但须答愿酬神。
○问战征:古者出师必祭,于内曰类,于野曰冯是也,盖祭神以誓师也。吉。
○问婚姻:二应于五,是二五订婚也,故曰“引吉”。
○问疾病:仙人辟谷之法,曰引导,为引运其元气,使之充实无亏,即可却疾。
○问六甲:生女。
【例】友人某来,请占气运,筮得《萃》之《困》。
断曰:此卦地上有泽,可以蓄水,即可聚财,故卦曰《萃》。今占得二爻,爻辞曰“引吉”,知足下所谋之事,必待有人引而伸之,乃可获吉。二与五应,能为足下指引者,必属于五。惜其中有三四两爻间隔,宜备礼祈祷,以乞神祐,使三四不能阻碍,则所谋得遂,自然吉而无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