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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周易》之基本术语

阅读一般的古籍,像《左传》《诗经》之类,大概除了了解该书的作者、创作背景之外,最主要的工夫应花在训释字词、疏通文义上。但读《周易》却不同,它不但有“文字”障碍,还有令人头痛的“卦象”障碍。因为《周易》卦爻辞文字是与卦象符号相配合以说明卦爻寓意的,所以不明白卦象就无从读懂卦辞、爻辞。而六十四卦的卦象,又紧密依联于各卦、各爻间错综复杂的变化关系,此中包含着种种有规律性的条例或法则,这些多与《易》学术语相关。

一、阴阳

前文说过,在《周易》的卦画符号体系中,“阳”用“一”表示。“阴”用“--”表示。八卦、六十四卦就是以这两种一连一断的符号重叠组合而成的。《周易》六十四卦共有三百八十四爻,其中阳交一百九十二,阴爻一百九十二,分别喻示自然界或人类社会中的一切“刚”“柔”物象,体现事物运动变化的发展情状。

《系辞上传》以“一阴一阳之谓道”精练地概括《易》理本质,《庄子·天下篇》也称“《易》以道阴阳”,均是可取的论断。可以说,《周易》的“阴阳”大义,是通过特殊的象征,说明事物在对立统一中发展的哲学原理。朱熹说:“天地之间,无往而非阴阳;一动一静,一语一默,皆是阴阳之理。”(《朱子语类》)这句话,正可作为《周易》“阴阳”喻象贯穿六十四卦的注脚。

二、卦时

《周易》六十四卦,每卦各自象征某一事物、现象在特定背景中产生、变化、发展的规律。伴随着卦义而存在的这种“特定背景”,《易》例称“卦时”。

六十四卦表示六十四“时”,也就是塑造出六十四种特定背景,从不同角度喻示自然界、人类社会中某些具有典型意义的事理。如《泰》卦象征“通泰”之时的事理,《讼》卦象征“争讼”之时的事理,《未济》卦象征“事未成”之时的事理,余可类推。每卦六爻的变化情状,均规限在特定的“时”中反映事物发展到某一阶段的规律。因此,阅读六十四卦,不能不把握“卦时”这一概念。

三、二体

六十四卦既由八卦相重而成,故每卦中均包含着两个八卦符号,凡居下者称“下卦”(又称“内卦”,《左传》称“贞”卦),凡居上者称“上卦”(又称“外卦”,《左传》称“悔”卦)。上下卦合称“二体”,或“上下体”。

上下二体可以象征事物发展的两个阶段,下卦为“小成”阶段,上卦为“大成”阶段;又可象征事物所处地位的高低,或所居地域的内外、远近等。

四、支爻

六十四卦每卦各有六爻,分处六级高低不同的等次,象征事物发展过程中所处的或上或下、或贵或贱的地位、条件、身份等。六爻分处的六个等级,称“爻位”。

六级爻位的排列,由下至上依次递进,名日:初、二、三、四、五、上。这表明了事物的生长变化规律,往往体现着从低级向高级的渐次进展。各卦爻位的基本特点,大略可以概括为:“初”位象征事物发端萌芽,义主潜藏勿用;“二”位象征事物崭露头角,义主适当进取,“三”位象征事物功业小成,义主慎行防凶;“四”位象征事物新进高层,义主警惧审时;“五”位象征事物圆满成功,义主处盛戒盈;“上”位象征事物发展终尽,义主穷极必反。当然,这只是括其大要,在各卦各爻的具体环境中。由于种种因素的作用,诸爻又有交复错杂的变化。旧说或有拟取人的社会地位譬喻爻位的,如认为“初”代表“士民”,“二”代表“卿大夫”,“三”代表“侯”,“四”代表“公”,“五”代表“天子”,“上”代表“太上皇”。这种譬喻,也反映出爻位的等级特点,可以备为参考。

五、三オ

我们已经知道,八卦符号各由三画线条组成。古人认为,八卦三画线的下画象征“地”,中画象征“人”,上画象征“天”;合“天”“地”“人”而言,谓之“三才”。由八卦重成的六十四卦,各具六爻,若把六爻位序两两并列,也体现着三级层次,所以古人又认为初、二两爻象征“地”,三、四两爻象征“人”,五、上两爻象征“天”,三者亦合称“三才”。《系辞下传》说:“六者非他也,三才之道也”;《说卦传》说:“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正是揭明“六爻”配“三才”的条例。这一条例,是从另一种角度观察爻位,也可以表明六爻的高低等级区别。

六、当位、不当位

六爻位次,有奇位、偶位之分:初、三、五为奇位,亦称“阳”位;二、四、上为偶位,亦称“阴位”。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凡阳爻居阳位,阴爻居阴位,均称“当位(亦称“得正”“得位”);凡阳爻居阴位,阴爻居阳位,均称“不当位”(亦称“失正”“失位”)。“当位”之爻,象征事物的发展遵循“正道”、符合规律;“不当位”之爻,象征背逆“正道”、违反规律。但当位、不当位亦非诸爻吉凶利弊的绝对标准,在各卦各爻所处的复杂条件、因素的影响下,得正之爻有转向不正的可能,不正之爻也有转化成正的可能。所以,爻辞中常常有警醒“当位”者守正防凶之例,以及诫勉“不当位”者趋正求吉之例。

七、中

六爻所居位次,第二爻在下卦三爻的中位,第五爻在上卦三爻的中位,这两者象征事物守持中道、行为不偏,《易》例称“中”。凡是阳爻居中位,象征“刚中”之德;阴爻居中位,象征“柔中”之德。如果阴爻处二位(阴位),阳爻处五位(阳位),则是既“中”且“正”,称为“中正”,这在《易》爻中最具美善的象征。《周易》强调“中”的思想,与先秦儒家所极力崇尚的“中庸”之道,正相吻合。,处

八、承、乘、比、应

在《易》卦六爻的相互关系中,由于诸爻的位次、性质、远近距离等因素,常常反映出承、乘、比、应的复杂现象。

凡下爻紧靠上爻叫做“承”,就是以下承上的意思。《易》例侧重揭示阴爻上承阳爻的意义,即象征卑微、柔弱者顺承尊高、刚强者,求获援助。此时爻义必须视具体情状而定,大略以阴阳“当位”之爻相承为吉,“不当位”的相承多凶。

凡上爻高凌下爻叫做“乘”,就是以上凌下的意思。《易》例以阴爻乘阳爻为“乘刚”,象征弱者乘凌强者、“小人”乘凌“君子”,爻义多不吉善。但阳交居阴爻之上则不言“乘”,认为是理之所常。由此可以看出《周易》“扶阳抑阴”的思想。

凡六爻之间逐爻相连并列者叫做“比”,就是两相比邻的意思。如初与二比,二与三比,三与四比,四与五比,五与上比即是。两爻互比之际,也体现着“承”“乘”现象。例如,初六与九二相比,则初以阴承阳;九二与六三相比,则三以柔乘刚。爻位互比的关系,象征事物处在相邻环境时的作用与反作用,往往在其他因素的交互配合下影响爻义的吉凶。

凡六爻之间,处在下卦的三爻与处在上卦的三爻皆两两交感对应,叫做“应”爻。具体说,就是初爻与四爻交应,二爻与五爻交应,三爻与上爻交应。对应之爻一阴一阳的,可以两相交感,称为“有应”;如果两者俱为阴爻,或俱为阳爻,必不能交感,称为“无应”。这种“有应”“无应”之例,与现代物理学中“同性相排斥,异性相吸引”的法则十分类似。爻位对应的关系,象征事物矛盾对立面存在着和谐统一的运动规律。

要是我们每个人都注意观察自身在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处境,细致分析自己与亲朋、父兄、同学、上级、下属等之间的关系,便可以发现许多类似于承、乘、比、应的情状,甚至可以结合《周易》旨趣悟出不少道理。就《易》学而言,《易》卦六爻位次之间的承、乘、比、应,是《周易》爻象变动过程的四方面要素,也就是从四种角度象征事物在复杂环境中变化发展的或利或弊的外在条件,以及在一定条件制约下的某些规律。

九、互卦

《易》卦六爻之间,除初爻、上爻外,中四爻又有相连互交的卦包涵其间,称为“互卦”。其中二、三、四交合成一个三画卦,称为“下互”;三、四、五交又合成一个三画卦,称为“上互”。这样,“上互”“下互”相组合,便构成另一个六画卦。下面举《屯卦》为例:

互卦图例

可见,《屯》卦由下震、上坎组成,中间四爻涵有下互坤、上互艮,上下互便合成《剥》卦。“互卦”条例,是《周易》六十四卦卦画的构成特征之一。《左传》《国语》所载《易》说,常常涉及“互卦”;汉代人解《易》,也多沿承“互卦”之例。

十、卦主

《周易》六十四卦的每卦六爻中,有为主之爻,叫做“卦主”。卦主有两种类型,一是“成卦之主”,即该卦所由以成的主爻。此类卦主不论爻位高下,其德善否,只要全卦意义因之而起,则皆得为卦主。比如《央》卦,上六一阴高凌于上,被五阳决除,全卦含“君子决除小人”之义,而上六即为“成卦之主”。二是“主卦之主”,即该卦六爻中最完美的主爻。此类卦主必是爻德美善、得位得时者当之,故各卦第五爻多为主卦之主,他爻亦间或有之。比如《乾》卦的第五爻“九五”,阳刚盛美,有“飞龙在天”之象,即为主卦之主。六十四卦的《彖传》,往往揭示出卦主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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