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卦例:节卦上六爻“苦节,贞凶,悔亡”占之。
早晨,公园是锻炼身体的好地方,以各种项目自由地组合。有太极拳、舞剑、少林拳、老年迪斯科等。在组合前大都互不相识,后来因常在一起锻炼而攀谈,有的还成了朋友。锻炼者以青年人与退休职工为多。一次,我在公园茶室中偶然见到同打太极拳的一对老年男女,遂与之攀谈。此两人经常一起推手,休息时互相交谈,甚是相得。我一直以为是一对夫妇,及与之交谈,始知为同一里弄居民,因住处相近,退休后,每晨同来公园学太极拳。又知两人均丧偶:男陆某,三年前妻子去世,无子女;女沈某,三十岁时即守寡,有二子一女,独力抚养,均已成人并建立小家庭,与小儿子及儿媳一起生活。我见陆某属意于沈,沈亦有相应之意。数月后,又一次见到二位于茶室。交谈之际,终于知道二人情投意合,唯沈某子女甚是反对,沈某亦自觉已守寡到这步田地,何必老来“出丑”,且又违拗子女之意!但其心里毕竟矛盾痛苦不堪,因为两人感情已经相当深了。沈某乃称陆某为命中注定的冤家,要是不碰上他,日子也很太平,现在多了一事,弄得不得安宁。说到命中注定,我即说:我虽不会算命,却能卜卦。二人听了高兴万分,即随至我家,求为一卜。我即依吉人不筮而占之例(不过在他们面前还是装了一下样子),即以《节》卦上六爻“苦节,贞凶,悔亡”占之。
“节”者,节制而不使过之之谓,即到一定程度而止。“节制”“节约”“节俭”“节操”,都有“止”的意思。但“节”不光训“止”,且是“有限而止”,即王申子所谓“节者,约其过以归于中也”'《节》,兑下坎上。兑为悦,坎为险。凡人所悦之事,最易过而不节以至于凶。例如食、色,人之大欲,亦大悦也——人最易贪食而致病,亦最易嗜欲而伤身;名与利,亦人之所悦也--说之太过,追逐于迷途而不知返,亦且毁名而失
节。凡此,皆常理易知者,故《节》卦独以“亨。苦节不可贞”为卦辞,此盖有深意矣。“节”虽亨,然节之太过而失中,则为“苦节”,苦节则不可矣。上六,“节”之极也,故特再于爻辞中强调“苦节,贞凶,悔亡”。我对沈某说:你甘心守“节”二十余年,把三个孩子拉扯大,这是你的成绩,所以“亨”,但毕竟是苦事,所以是“苦节”。如今你既已有意中人,而你对孩子的责任也已尽,如再“节”,则为“节”之极,就要痛苦不堪,比你甘心守着三个孩子过时,心理上更要苦得多。到了“节”之极,就会化为“凶”,所以上六爻中说“苦节,贞凶”。但为什么后面还有“悔亡”两字?“悔”指的是麻烦事,譬如你子女不高兴之类。你继续“苦节”,这种麻烦自然没有,所以说“悔亡”。但“悔亡”不是“凶亡”,只是你承担了苦的“凶”,才使悔“亡”。对于你俩,应该不怕“悔”,而该去掉这个“苦节”带来的“凶”。你俩的事受法律保护,子女是无权干涉的。陆、沈二位说,法律他们懂,只是怕伤了子女的感情,后果不会好。但听了我的卦,他们会商量怎么解决麻烦事。
约一个月后,陆某一人来我处,说还是想不出最妥当的办法。要求我再占一卦问问老天爷的主意。这次我真策了,得《屯》之《既济》,即《屯》卦六三爻变,成《既济》九三。遂就本卦变爻爻辞占之。
《屯》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
“虞”,虞人,掌山林苑囿之官。六三以柔居刚位,既不能安于“屯”之艰,又不顾客观条件而去涉险济难;既不足以自济,又没有应援,犹即鹿而无虞人也。如同打猎,想猎取鹿,而又没有向导——虞人带路。人山林打猎,如无虞人带路,则不仅空无所获,且将陷入林莽之中。君子见机而动,于此之际,则不如舍而勿逐,“往”则徒取吝穷而已。
我把这个意思解释给陆某听,陆某大失所望,说道:“看来没有希望了?”我说不一定,从《屯》变《既济》,似乎是成功的象征。现在不妨再参稽,《既济》九三爻辞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象》曰:“‘三年克之’,惫也。”“你的事如殷高宗伐鬼方,三年方克,吃力得很。”陆某说已经两年多,再过几个月就三年。我说:“三年表示时间长,不一定就三年。现在问题是要带路人,你的‘虞人’在哪儿?比方说你有没有既和你关系很好又和沈某子女关系很好的朋友?或者她的子女希望你做些什么事?这都属于‘虞人’之类的。”陆某说这样的朋友寻不出,倒是曾听沈某谈及,她大儿子说过:陆老头原夫妻俩,老工人,工资都不低,一辈子省吃检用,又没小孩,积的钱不会少。忆及此,陆某好像受到什么启发,兴冲冲的回去了。
此后的发展过程不赘述,反正半年以后陆某、沈某结了婚。陆某的确有点积蓄,而身为继父,在结婚前先给沈的三位子女分了家,每人分得二千五百元。只有沈的小儿子不肯接受,他说这是我们的卖娘钱,还是陆的买儿钱。沈某说:“我给代管着。”我也没想到,这回钱成了“虞人”。所以到底是钱灵,还是占卦灵,倒弄得人稀里糊涂搞不清。也有人说,这是个骗局。可是我知道陆、沈靠退休工资过日子,两人守着一台十四吋黑白电视机,生活过得挺和睦,太极拳也练得更起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