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重丧日》
死亡日或埋葬日恰逢重丧日其后代子孙在七到三百天内,家人会无缘无故的重伤一口。
一.《重丧日》 .
民间所说的《重丧日》,指的是以下的日子: .
寅月庚子日庚寅日庚辰日庚午日庚申日庚戌日
卯月辛丑日辛卯日辛巳日辛未日辛酉日辛亥日
辰月戊子日戊寅日戊辰日戊午日戊申日戊戌日
巳月丙子日丙寅日丙辰日丙午日丙申日丙戌日
午月丁丑日丁卯日丁巳日丁未日丁酉日丁亥日
未月己丑日已卯日己巳日己未日己酉日己亥日
申月甲子日甲寅日甲辰日甲午日甲申日甲戌日
酉月乙丑日乙卯日乙巳日乙未日乙酉日乙亥日
戌月戊子日戊寅日戊辰日戊午日戊申日戊戌日
亥月壬子日壬寅日壬辰日壬午日壬申日壬戌日
子月癸丑日癸卯日癸巳日癸未日癸酉日癸亥日
丑月己丑日己卯日己巳日己未日己酉日己亥日
简单的说,《重丧日》就是:
寅月庚日,卯月辛日,辰月戊日,巳月丙日,午月丁日,未月己日,
申月甲日,酉月乙日,戌月戊日,亥月壬日,子月癸日,丑月己日。 .
二.《复日》 .
复日主事有重复之应,吉事会再应吉,凶会再应凶事。事有重复,故名之曰《复日》。
《协纪辨方书》所载,《复日》是这样的:
1.曰:复日者,为魅罡所系之辰也。其日忌为凶事,利为吉事。
2.曰:复日者,正七月甲庚,二八月乙辛,四十月丙壬,五十一月丁癸,三六九十二月戊已日也。
3.曰:复者,重见也。为本建之辰与所遇之干同也。假令正月寅即甲也,而观甲是复也。又如,辰戌即戊也,丑未即己也,而观戊己是复也。余仿此。
4.云:正月甲,七月庚,二月乙,八月辛,四月丙,十月壬,五月丁,十一月癸,三月九月戊,六月十二月己。按:建寅而得甲日,则是月与日同也。为凶事之所忌者,盖犹忌月建之义。然干与支不可同日语矣。俗则以为犯此则致重丧,益无是理。
5.载:古人葬课多用建日。又曰:正月甲日乙日得令得禄最吉;三月戊日虽不得禄而实得令,次吉。然则复日之忌固不可从,而世俗相传已久,今定为「鸣吠」遇复日则忌,「德」「赦」「六合」遇复日则不忌。庶存其名不害于义云。
《协纪辨方书》所载与民间所传有相同有不相同。
《协纪辨方书》记的复日,其实,就是地支藏干主气之干的日期:
地支藏干 .
寅.甲丙戊
卯.乙
辰.戊癸乙
巳.丙庚戊
午.丁巳
未.己丁乙
申.庚壬戊
酉.辛
戌.戊辛丁
亥.壬甲
子.癸
丑.己辛癸 .
.主气亦即是与地支同属一五行者是也。
.如寅藏甲丙戊三干,寅属木,甲属木,丙属火,戊属土,甲与寅五行相同,所以甲为寅地支之主气。
三.《禳镇重丧法》 .
《增补万全玉匣记秘书》内记有镇《重丧》之法:
用白纸做函一个,用黄纸朱书四字置函内,放棺上同出大吉。
朱书四字如下:
三月,朱书「六辛天建」。
四月,朱书「六壬天牢」。
五月,朱书「六癸天狱」。
七月,朱书「六甲天福」。
八月,朱书「六乙天德」。
十月,朱书「六丙天威」。
十一月,朱书「六丁天阴」。
正二六九及十二月,朱书「六庚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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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葬须选择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