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
中国儒家典籍,六经之一。原名《易》、《周易》,汉代人通称为《易经》。“易”字,一说为“简易”之义;另一说为“变易”之义,意为以揲蓍数目之变,推求问事之变,借以释疑。“易”前“周”字,一说指周代人的筮法;一说指周遍之易,即探求普遍的变易法则。汉代人所说的《周易》,包括经、传两部分,传是对经的解释。《易经》则指六十四卦的卦象、卦辞、爻辞而言。
《易经》成书于何时,作于何人,迄今无定论。《汉书·艺文志》提出“人更三圣”说,认为伏羲氏画八卦;周文王演为六十四卦,作卦辞和爻辞;孔子作传以解经。“五四”运动以后,史学界对传统说法提出怀疑,认为卦和爻辞中讲到周文王以后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足证《易经》成书非出于一时一人之手,因此出现了周初说、春秋中期说和战国说,所据不一。
《易经》的卦象指卦的图像,由阳爻“-”和阴爻“--”两种爻象,按每卦六画排列组合而成,共六十四种卦象。卦中六画的排列从下到上,用初、二、三、四、五、上表示位序,阳爻称九,阴爻称六,爻象共三百八十四。解说卦象的辞句称为卦辞,系于卦象之下,解说爻象的辞句称为爻辞。卦辞共六十四条,爻辞三百八十四条,加上乾卦“用九”,坤卦“用六”,总称为筮辞,共四百五十条。
六十四个卦象的排列顺序,现传有两种本子:一是通行的《周易》本,分上下经,上经始于乾卦
,次为坤卦
,下经终于未济卦
;二是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本,首卦为乾
,次卦为否
,终于益卦
。卦辞和爻辞的内容大致有三类;一是讲自然现象的变化,用来比拟人事;二是讲人事的得失;三是判断吉凶的辞句。据研究,卦、爻辞反映了奴隶制的社会生活。
《易经》虽属占卦书,但在其神秘的形式中蕴含着较深刻的理论思维和朴素的辩证观念。例如,它承认事物存在着对立面,六十四卦由三十二个对立卦组成,其卦的爻象和爻辞反映了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的“大人”和“小人”、吉和凶、得和失、益和损、泰和否、既济和未济等一系列对立统一的现象,它还承认对立事物的互相转化。从《易经》中可以看出中国古代辩证法思想的萌芽,因而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战国后期,对《易经》的研究逐渐成为一种专门学问,一些系统阐释《易经》的文字陆续被收集起来,汇成《五传》。至汉代,经学兴起,其中关于《周易》经传的解释,称为易学。易学源远流长,历时2000余年,形成了许多流派,如象数学派、义理学派等。许多著名哲学家,依据《周易》经传提供的思想资料,建立起自己的哲学体系。
《易经》的版本,流传下来影响大的是三国魏王弼注本、唐孔颖达疏,亦称《周易正义》,收入《十三经注疏》中。宋朱熹撰《周易正义》,为宋代以后通行本。1973年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帛书《周易》,抄写于汉文帝初年,与传世各家《易》本均不同,是现存《周易》中最早的别本。古今解易者影响较大和具有特色者有:唐朝李鼎祚《周易集解》、唐朝孔颖达《周易正义》、宋朝程颐《程氏易传》、宋朝朱熹《周易本义》、现代闻一多《周易义证类纂》和高亨《周易古经今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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