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占星学的论断上,爱情与婚姻是有所不同的两回事。爱情可以实际的,但也可以是空幻;然而,婚姻却绝对是现实的。简单地说,爱情不必然一定要有必须去履行的义务 ( 海誓山盟只能算是口头上的承诺 ) ,也不具有法律上的契约性责任 ( 恋爱分手没有赡养费的问题 ) ;而婚姻则是黑纸白字的法律问题,也是通奸的必要前提。因此,你或你可能会与一位婚姻关系以外的人产生爱情 ( 通奸或外遇 ) ,但却不必要有形式上的责任或义务;而如果你或你要离婚的话,却必须双方到律师那里签字同意,更有必要将双方的财产分配厘清,甚至于还必须得到双方父母的同意。
当然,以目前的社会形态来说,男女双方的爱情基础,乃是进一步走入红毯的前提;如果男女双方能够因为两情相悦,或者是爱到水深火热、爱到你侬我侬、爱到愿生生世世结为夫妻,而建立起婚姻的约束关系的话,这是一件相当可喜的事。毕竟人生几何,能与自己所深爱的人结为夫妻,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于是,我们可以知道,如果暂时抛开婚姻关系的话,则所谓的爱情,不只是男女双方的爱慕,或者是感情付出而已,也包括了婚前性生活和同性恋等主题。而一般来说,有关爱情的论断说明,往往是只针对男女双方的交往情况来说的。也因此,以占星学来论断爱情主题的话,则往往涉及到以下的几个重点。
第一,你或你对于爱情的基本态度如何?这也涉及到恋爱次数的多寡。一位具有性开放观念的人,其恋爱的机会将会比较保守的人来得多。
第二,你或你可能会比较喜欢那一种类型的人,亦即你或你可能会与那一种类型的人谈恋爱?或者是你或你会与具有何种特征的人来电?
第三,在恋爱的过程中,你或你会比较注重那些事项,也可以说是你或你对于爱情有何期待?或者是你或你希望对方作出什么样的付出或承诺?
第四,在恋爱的过程中,你或你可能会发生何种难题或阻碍?亦即是否会有第三者介入,或者是否会遭到对方父母的反对?
第五,恋爱的结果到底是如何?是顺利地步入红毯,或者是同居一段时日后就分手了,或者是原本就只是一场露水鸳鸯而已?
此外,爱情论断也涉及到某些占星学以外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有两项:一是,有关个人年龄的问题,因为人们对于感情的体会,以及对于爱情的看法,往往是会随着人生经验的累积和岁月的成长,而有着不同的感触或想法,比如说,年轻人可能会比较难以理解何谓精神之恋,而把肉欲或性欲等同于爱情;二是,有关社会环境的问题,因为我们目前的许多行为和观念,是早就被社会环境或家庭环境,打下了深深的烙印而不自知,这导致于我们的爱情观,可能是社会的爱情观,或者是父母的爱情观。也因此,在进行爱情论断的时候,有必要考量到当事者的年龄,以及一般的社会生活形态。
再者,爱情是有深浅之分的。在占星学的论断上,简单地将其划分成三个层次:一是肉欲的层次,指的是性冲动,这是构成爱情的最基本因素,比如说,美女人人喜欢,因为美女可以引起性欲,进而才有展开追求的动机;二是感情的层次,此时就已经开始进入了无形的约束,有付出、也有获得,有照顾、也有依恋;三是心灵的层次,此时就已经进入了高度默契化的阶段,只有付出和照顾,而不求任何的回报。
因此,当我们在论断爱情的时候,可以依据于第五宫、第十一宫、第三宫和第九宫的顺序来作说明。因为第五宫是娱乐休闲之宫、男女游戏之宫,与肉欲的激发和敢于追求目标比较有关 ( 第八宫的性欲往往是比较讲求感情基础的,也比较需要有感觉的 ) 。第十一宫是朋友宫,是与交往过程比较有关,亦即先透过基本的友谊关系,然后再来发展更深入的感情。第三宫是沟通宫,此时进入了无所不谈的阶段,也开始密切注意对方的行踪。第九宫是精神宫,此时进入了心灵契合的阶段,为爱而奉献牺牲,为爱而无怨无悔。
如果是以行星来看的话,则金星是最重要的,必须被列为第一考量因素;所以,如果金星的凶相位太多的话,则往往指示着爱情的不顺利。再来则是火星和月亮,火星是性冲动的主宰星,所以当火星落入第五宫、第十一宫、第三宫和第九宫时,比较容易采取主动的追求,脸皮也比较厚,所以机会比较多;月亮则是感情付出和依恋的主宰星,况且月亮又具有想像和回忆的特质,所以月亮和金星构成了论断感情生活的主要因素。同时,月亮对于男人来说,乃是指示着对于女人的感应力;而相对地,太阳对于女人来说,乃是指示着对于男人的感应力。
当然,有关爱情的论断,也同样地是与整个本命盘的结构相互扣紧的,而不能仅以单独的宫位或行星来作论断。比如说,金星虽然在爱情的论断上相当重要,但是谈恋爱是否会有结果,则往往是月亮的问题 ( 特别是对男人来说 ) ;这也就是说,你或你所喜欢的人,未必就一定是将来的结婚对方。又比如说,第五宫虽然在爱情的论断上相当重要,可是两个人交往久了以后的感觉,则往往是第七宫的问题 ( 特别是在发生过性关系或吵过架之后 ) ;这也就是说,当男女双方逐渐退去伪装的面具以后,所要考量的论断因素会更多。
如果结合三方宫和四正宫来看的话,则假设有两个人的月亮,同样地都是落在第五宫内,其中有一个人的水象特质比较强烈,而另一个人则是风象特质比较强烈。如此一来,这两个人的爱情状况将会是有所不同的,前者比较容易被爱情充昏了头,而后者则是在谈恋爱的过程中,参杂着对于现实生活问题的考量。又例如,假设有两个人都是土象星座和变动宫特性相当凸显的人,其中有一个人是月亮落入第五宫,而另一个人则是金星落入第五宫。如此一来,这两个人的爱情状况也会有些微的差异,前者的用情会是比较深的,也会是比较难以得手的,而后者则是比较容易得手的。当然,以上所谈到的简单说明,还必须考量到第五宫宫头所在的星座位置、月亮的星座位置和金星的星位置等,才能够作到更精细的论断。
最后,在进入本章的正式说明之前,先提供以下的几点基本概念和原则,希望有助于读者厘清爱情论断的过程 ( 在此也将某些婚姻论断的考量因素先行列入 ) 。
首先,任何生活领域的基本态度,都无法脱离重要人格特质的影响范围而单独成立,所以在针对爱情或婚姻来作论断的时候,一定要配合着重要人格特质来作观察。
其次,爱情与婚姻彼此之间的差异,乃在于婚姻增添了三项压力:一是对于爱情具有独占的欲望,或者是强烈地需求于建立起更亲密的关系;二是现实物质生活的压力,这是经济安全的需求;三是社会环境和家庭生活的压力。一般来说,后两者会随着年龄的成长而增强其重要性;而最后一项,在西方社会比较缺乏压力,但是在中国社会中还是存在着蛮大的压力,因为中国人的婚姻关系往往并不是单纯两造的问题,通常很可能是两个家族的问题。
其三,在爱情和正式婚姻关系 ( 指的是已经完成注册 ) 之间,还存在着同居的关系 ( 也包括同性恋者的同居关系 ) 。在占星学的论断上,不是以男女双方是否已经上床为划分标准,而是以是否共同居住在同一个家庭内来作为界线的划分。换言之,如果只是偶而上一次床,则基本上应该算是爱情关系,还不能算是同居关系。同时,同居关系乃是等同于婚姻关系,是以第七宫来作为主要的考量因素,而不是第五宫。
其四,早婚或晚婚、早谈恋爱或晚谈恋爱,在占星学的论断上,是并不考虑个人的早熟与否,而仅针对恋爱和结婚事件之发生时间的早晚来作论断,这往往是必须配合着流年盘来作考量。
其五,婚姻的离异和恋爱的分手,是不能等同而论的两码子事。一般来说,中国人的离婚判断要件比较严苛,必须参考更多的因素,诸如婚姻盘、孩子的本命盘等。而两造的合盘分析,则是论断爱情或婚姻都必须应用到的。
其六,外遇和私通是属于一种隐藏性的行为,所以也必须考量到第八宫和第十二宫。而如果是金屋藏娇的话,则特别是与第十二宫有关。一般来说,只要是外遇的情况已经发生了,则更进一步的论断重点有二:一是何时断绝外遇关系;二是是否可能会造成离婚。相对地,爱情关系往往是属于比较公开性的,不必太过于考虑到第八宫和第十二宫的问题。
其七,社会文化的背景因素考量,对于婚姻的论断比较有影响,这是因为婚姻关系涉及到两个家庭或家族的互动 ( 有时再加上孩子的问题 ) ,所以当事者所受到的环境制约比较多。而爱情则往往只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所以当事者所受到的环境制约比较少。也因此,在实际的论断上,婚姻的论断必须考量到传统社会的环境因素,而爱情的论断则必须考量到社会风气或流行趋势的影响。
其八,除非是藉由相亲而结婚,否则爱情与婚姻之间存在着相互贯串的论断过程。换言之,可以先从爱情来作为论断的起点,然后说明对方的特质和交往的过程,最后以婚姻生活的论断来作结束。
其九,任何的论断都无法脱离年龄因素的考量,所以必须配合着年龄来作征象上的区别。比如说,如果是已婚者,而且又在流年盘上呈现出恋爱的征象显示,则对年轻小伙子来说,很可能就会另结新欢;但是,对一位老头子来说,乃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此时的爱情征象显示必须另作其他方面的解释。
其十,在占星学的论断上,有些征象的显示是男女有别的,所以必须有所区别。比如说,男人本命盘上的火星和金星,其征象意涵是与女人本命盘上的火星和金星略有不同的。又比如说,男人本命盘上的配偶征象,乃是由月亮所主宰;而女人本命盘上的配偶征象,乃是由太阳所主宰,两者之间的差别绝对不可以混淆。
以下本章的说明内容,并没有涉及到合盘的论断技巧,也没有涉及到流年盘或婚姻盘的论断技巧,所以只能说是本命盘上的征象显示,而且是单方面的。至于有关婚姻方面的论断说明,请参阅下一章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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